以斯拉記第九章


2021年 1 月 9 日以斯拉記第九章:以斯拉的認罪禱告   眾首領前來告知雜婚的事(1~2節) 以斯拉聽見消息後的反應(3~4節) 以斯拉為百姓認罪禱告(5~15節)   弟兄姐妹平安,歡迎您來到西雅圖靈糧堂的每日靈修podcast. 今天我們要靈修的經文是以斯拉記第九章,共15節經文。 主題是以斯拉的認罪。 上一章第8章記載了文士以斯拉率領第二批以色利人回歸的事情。 因為是作者的親身經歷,從第8章起經文就以第一稱”我”自稱。 第九章記載了以斯拉作為一個屬靈領袖面對的一大問題以及他的反應,那就是百姓與外邦人雜婚的問題。 也是以色列人靈命重整的開始。   以斯拉記 9:1 這事做完了,眾首領來見我,說:”以色列民和祭司並利未人,沒有離絕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亞捫人、摩押人、埃及人、亞摩利人,仍效法這些國的民,行可憎的事“。 9:2 因他們為自己和兒子娶了這些外邦女子為妻,以致聖潔的和這些國的民混雜;而且首領和官長在這事上為罪魁。   “這事”指第8章中以斯拉帶著人力財力順利回歸並獻祭,That’s the good news 9:1-2 Here came the bad news. How bad? 上到官長,祭司,下至平民百姓皆行可憎的事。 (靈修版)自士師時代以來,以色列人已經與外邦女子通婚,參與異族的宗教活動(參士3:5-7),甚至以色列統一王國鼎盛時期的所羅門王也沾上同樣的罪,最終導致國破家亡。 雖然神早在摩西時代就嚴禁這事(參出34:11-16;申7:1-4),但到以斯拉那年代以色列人仍未改過,他們的下一代又再重蹈覆轍(參尼13)。 禁止與外族通婚並非種族歧視,因為猶太人與住在該地的非猶太人同屬閃族。 神頒下這道命令,完全是為了屬靈的緣故。 人若與異族人通婚,很容易會倒向外族的信仰和風俗。 若在婚姻等重要事情上不自覺地違背了神,自然無力拒絕配偶所拜的偶像。 盲目崇拜偶像是以色列人的通病,直至他們被擄才遏止住這種風氣。 現今世代的偶像崇拜, 拜金主義其實跟當時的婚姻混雜在屬靈的意義上是一致的:信仰的不專一。 以弗所書 2:2 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 求神讓我們有顆警醒的心,不光是我們自己而且也要教導我們的下一代,不陷在世俗和偶像崇拜的罪中。 […]

以斯拉記第九章:以斯拉的認罪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