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別以弗所


2021 年 10 月 14 日 使徒行傳第二十章:告別以弗所 大家平安,我們今天繼續讀使徒行傳第 20 章,主題是“告別以弗所”。 上一章提到一個以弗所的銀匠底米丟,因為生意受保羅傳道影響,煽動了一場騷亂。本章開始,在事情安定下來之後,保羅繼續勸勉當地的門徒,辭別以弗所,去了希臘三個月,然後經過腓利比,來到特羅亞。 在特羅亞這個地方保羅和他的同工住了七天。在離開的前夜,他們徹夜聚會,發生了一次意外事件。第九節:“有一個少年人,名叫猶推古,坐在窗臺上,困倦沉睡。保羅講了多時,少年人睡熟了,就從三層樓上掉下去;扶起他來,已經死了。”使徒行傳的作者路加醫生當時在場,他判斷猶推古死了,這個事實應該是沒有疑問的。這時保羅怎麼辦呢?我們繼續看下面兩節:保羅下去,伏在他身上,抱著他,說:“你們不要發慌,他的靈魂還在身上。” 保羅又上去,擘餅,吃了,談論許久,直到天亮,這才走了。 有人把那童子活活地領來,得的安慰不小。感謝神,這是震驚全場的死人復活的神蹟,也是保羅唯一一次行這樣的神蹟。 離開特羅亞,到了米利都之後,保羅把以弗所教會的長老召集起來,傳講了一篇重要的信息,值得我們好好分析。這篇信息中,保羅多次提到“我”,以自己為例子,講述傳福音的幾個原則。第一,傳全部福音,不可避諱,不可因聽眾不同有所修改。第 20,21 節他說: “你們也知道,凡與你們有益的,我沒有一樣避諱不說的,或在眾人面前,或在各人家裡,我都教導你們; 又對猶太人和希臘人證明當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穌基督。” 到了第27節,又重複一次:“因為 神的旨意,我並沒有一樣避諱不傳給你們的。”所以我們要傳全部的神的旨意,不可刪減避諱。 也許有些人會問,如果聽眾不喜歡,怎麼辦呢?這就引出了保羅提到的第二條,不必懼怕。在他那個年代,傳耶穌的福音是有生命危險的,所以他說(第 24 節):“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 神恩惠的福音。” 我們今天傳福音,也許後果沒這麼嚴重,但是被人白眼,冷嘲熱諷大約是少不了的,鼓勵大家有從神而來的勇氣,放膽傳道! 也許還有人擔心,如果效果不好,怎麼辦呢?保羅在這裡也給出了回答,第 26 節:“我今日向你們證明,你們中間無論何人死亡,罪不在我身上”。用通俗的話來說,意思是聽的人如果執迷不悟,傳講的人沒有責任。神不會把罪歸到傳福音的人身上。這是個美好的信息,安慰我們不必執著於眼前的結果,神自有他的計畫和安排,我們所要做的只是執行而已。 注意不要走向另一個敷衍了事的極端,反正聖經說其他事情與我無關。在這個離別的時刻,保羅像父母遠行之前囑咐兒女一樣,認真地提醒這些長老們將來可能發生的危險(第 28 到 31):“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 ……我去之後必有兇暴的豺狼進入你們中間……就是你們中間,也必有人起來說悖謬的話 ……所以你們應當警醒”。回憶過去的三年,他說(第 31 ,32節):“我三年之久晝夜不住地流淚、勸戒你們各人。 如今我把你們交托神和他恩惠的道;這道能建立你們,叫你們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 後來發生的事情我們也知道,保羅在監獄中還繼續關心以弗所教會,寫下了以弗所書。所以我們要像他一樣竭盡所能地傳福音,才能在人,在神面前問心無愧,不是嗎? 在這篇信息的結尾,保羅轉述了一句耶穌的話(第 35 節):“施比受更為有福”。這句話雖然在福音書裡沒有直接記載,但毫無疑問是符合耶穌一貫的教導,路加福音 (6:38)說:“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鬥,連搖帶按,上尖下流地倒在你們懷裡;”,舊約箴言裡,也有不少類似的經文。例如第 11 章(24,25)“有施散的,卻更增添;有吝惜過度的,反致窮乏。好施捨的,必得豐裕;滋潤人的,必得滋潤”。還有第 19 章(19:17):“ 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償還”。神本來就是豐盛和富足的代表,我們是器皿,他的原則就是把他給我們的再給出去,透過我們的手成就他的工。 耶穌的一生就是給與的一生,最後在十字架上獻出了他的生命。保羅跟隨耶穌的腳步,不斷成長更像耶穌,可以再讀一遍本章第 35 節:“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知道應當這樣勞苦,扶助軟弱的人,又當紀念主耶穌的話,說:‘施比受更為有福。’” 這些話之後,保羅與眾人禱告,痛哭告別,這也是他傳道旅程的結束。之後他前往耶路撒冷,在那裡他像耶穌一樣被監禁,審訊和責難,這些情節在使徒行傳都有詳細記載。歡迎大家明天和我們一起繼續研讀。 […]

使徒行傳第二十章:告別以弗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