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敗的安慰使者之三 : 瑣法


2024  年 2月 23 日 約伯記第十一章 : 失敗的安慰使者之三 : 瑣法 伯11 主題:「失敗的安慰使者之三:瑣法」 這時,約伯的第三位朋友,拿瑪人瑣法開口表態。約伯這三個朋友,就如同三種控告來自不同的角度: 第一位,以利法,最年長,名字的意思是「我的神是精金」,意味著神如精金一般不怕火煉,他仗著自己豐富的人生經歷和洞察力控告約伯,以屬靈的談論,包括異象異夢為基礎,使用優美的詩詞。 第二位,比勒達,名字的意思可能是「困惑的愛」,或「敬愛神」,容不得人批評神,以傳統為自己論點的權威攻擊約伯。 第三位,就是今天這一章的瑣法,以世界觀和常識來責備約伯,說話粗俗,沒有禮數,名字的意思是「麻雀」,像麻雀一樣嘰嘰喳喳,毫無意義。 他們三人雖然呈現的方式不一樣,但論點一致,他們都認為:一,約伯一定是因犯罪才會有此遭遇。二。約伯必須認罪悔改。三,認罪悔改之後必能蒙福。實際上,這普遍性的屬靈公式,並不能套用在約伯身上。 瑣法的語氣和切入點與前兩位朋友不一樣。瑣法一開口就非常直接,沒有問候, 沒有鋪墊,沒有拐彎抹角,而是直接劈頭就砍,就連基本的禮數都沒有。今天就讓我們來感受一下,按照人的常識和直接而來的控告,是什麼感覺。 段落一,瑣法指責約伯,多嘴多舌,說誇大的話和戲笑的言語(v1-4) 瑣法憋了很久,見前兩位朋友說了那麼多,約伯仍然沒有認罪悔改,反而不斷為自己辯解,瑣法心中再也憋不住那股自義的衝動,一開口就先說自己理應責備約伯: 一,「這許多的言語豈不該回答嗎?」,責備約伯長篇大論說了許多的話,我此時不能不回答了。 二,「多嘴多舌的人豈可稱為義嗎?」,責備約伯說再多也不能使自己稱義。 三,「你誇大的話,豈能使人不做聲嗎?」,責備約伯滿口謊言,誇大其詞,我聽見了不能再閉口不言。 四,「你戲笑的時候,豈沒有人叫你害羞嗎?」,責備約伯話語中對神對人的嘲諷和藐視,因此我必須反駁,叫你因自己的話語羞愧!其實是他誤解了約伯,把約伯傾述的無奈看作是對神的戲笑。 到底約伯說了什麼,瑣法聽到了什麼,認定約伯言語誇大和嘲諷呢?瑣法總結約伯的言論,(v4)「你說:『我的道理純全,我在你眼前潔淨。』」其實這不是約伯真正表達的意思。瑣法看似一直在聽,實際上他沒有留意約伯口中的話,更沒有聽懂約伯心裏的苦情,因此曲解約伯的意思,控告約伯自義自大。 段落二:瑣法願神開口攻擊約伯(v5-6) (v5-6)「5 惟願神說話,願他開口攻擊你, 6 並將智慧的奧秘指示你;他有諸般的智識。所以當知道:神追討你,比你罪孽該得的還少。」雖然同樣是願神說話,願神指示,但出發點和期待卻不一樣。約伯渴望神來指示他若有罪,罪是什麼。但瑣法則是願神說話攻擊約伯、追討他的罪。瑣法相信神「諸般的智識」,原文是「因為智慧是兩面的」。瑣法認為約伯不夠智慧,不能明白神智慧的奧秘,只有片面的知識,卻沒有完整的領悟神兩面的智慧。所以他願神來顯明約伯隱而未現的罪,好讓約伯知道,他的罪孽超越所受的刑罰。 實際上,瑣法如自己所控告的,他也只有片面的知識,他並不明白神的心意,也不理解約伯的處境,更沒有看見自己也同樣是罪人,因此以狹窄的眼光和控告的心態,把一般性的原則套用在約伯身上來攻擊他、控告他。其實,這樣一個事實,「神追討你,比你罪孽該得的還少」,應該是在我們心中激發更多對神的感恩,不是用來控告人。 段落三:瑣法指責約伯是空虛的人,毫無知識如野驢,不明白神(v7-12) (v7)「你考察,就能測透神嗎?你豈能盡情測透全能者嗎?」意思是,你能找到全能者的極限嗎?你能完完全全透徹的明白神嗎?不能! (v8-9)「8他的智慧高於天,你還能做甚麼?深於陰間,你還能知道甚麼? 9 其量,比地長,比海寬。」既然全能神是沒有界線,無邊無際,所以人面對神,就是面對深不可測的奧秘。就瑣法所理解的奧秘,指平時神寬容我們的罪孽,沒有按照我們的罪孽待我們,但如今要追討我們的罪孽時,我們就會叫苦連天,認為神不公義。這就是瑣法對約伯的控訴,認為他只知道神的一面,就是平時的寬容,以為理所當然,還自以為義,卻不知道神的另一面,就是神對罪的追討。 (v10)「他若經過,將人拘禁,招人受審,誰能阻擋他呢?」指神來按照你的罪來審判你時,無人能阻擋。瑣法認為,人如此的愚昧和假設,神都知道,人如此反應,神一點也不意外。 (v11-12)「11 他本知道虛妄的人;人的罪孽,他雖不留意,還是無所不見。 12 空虛的人卻毫無知識,人生在世好像野驢的駒子。」諷刺約伯如野驢一樣頑梗愚昧,放蕩不羈,狂妄自大。 其實,約伯之前也同樣描述神是無人能測透的!(伯9:10-12)「10他行大事,不可測度;行奇事,不可勝數。11 他從我旁邊經過,我卻不看見;他在我面前行走,我倒不知覺。 12 他奪取,誰能阻擋?誰敢問他:『你做甚麼?』」約伯敞開心扉,傾心吐意,他其實沒有詆毀神,也沒有狂傲自大,反而在自己極其痛苦當中,仍然相信神是公義的神。約伯認為,公義的神,不會無緣無故審判一個義人。如今,公義的神攻擊約伯,約伯深信既然不是因為自己犯罪而遭審判,那麼一定是另有原因,只是約伯當下不知道背後的原因是什麼。約伯仍然相信神是公義的,但他也承認自己不理解背後的原因,只是約伯知道如今自己快撐不下去了,所以祈求神憐憫他,終止他的痛苦,讓他死前喘一口氣,再結束他的人生。對約伯而言,神所保留的奧秘,就是神攻擊約伯使他受苦背後隱藏的原因。但對瑣法而言,神的奧秘是約伯隱藏的罪,而這罪如今神尚未顯明,約伯也尚未看見。瑣法和約伯二人對神的奧祕,有不同的理解。 段落四,最後,瑣法勸約伯認罪悔改(v13-20) (v13)「你若將心安正,又向主舉手;」意思就是認罪悔改,把心思擺正,向神張開雙手,祈神祝福。(v14)「你手裏若有罪孽,就當遠遠地除掉,也不容非義住在你帳棚之中。」瑣法認為,只要約伯肯認罪悔改,他必蒙福,(v15-19)「 15 那時,你必仰起臉來,毫無斑點;你也必堅固,無所懼怕。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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