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的寬恕


2021 年 10月 30 日 希伯來書第八章:新約的寬恕   大家平安,歡迎收聽我們的靈修節目。今天要讀的是希伯來書第八章。 這章裡面反反復複用了一個詞:約。提到了耶穌是“更美之約的中保”(第六節),從以色列人祖先的約,到另立新約。那麼約到底是什麼意思呢?希臘文原文中的這個詞,是單方向的,就是說這個詞跟日常用的合同,合約等詞不同。我們通常理解的合約,是平等的雙方坐下來協商,通過討價還價,制訂的一個對雙方都有控制力,通常互相得利的協議。 然而我們與神的關係不是這樣,神是全能的,他擁有一切,就算沒有人類,神也不會缺少什麼,所以神沒有從這個約中獲得任何好處。神是立約的一方,例如第八、九節說:“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到了第十節,又說“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們可以選擇接受,或者不接受不做神的子民,但是不能改變約的內容。 有約,就需要有立約的中保。舊約時代,這個角色就是祭司。在出埃及記和利未記,有大量篇幅詳細記載了祭司所需要做的事,具體到什麼時候獻什麼祭物,一絲不苟。總結起來就是本章第三節:“凡大祭司都是為獻禮物和祭物設立的,所以這位大祭司也必須有所獻的。” 新約時代,耶穌取代所有地上的人,成為天上的大祭司。第五節特別說了“他們供奉的事本是天上事的形狀和影像,正如摩西將要造帳幕的時候,蒙神警戒他,說:“你要謹慎,作各樣的物件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 “影像”這個詞,原文就是“影子”的意思。用比較通俗的話來說,舊約時代以色列人的帳幕和聖所,就是天國裡發生的事情的影子,是一種模擬。如今新約時代,我們有了更美之約,就是耶穌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哥林多前書11:25)。所以今天的教會,不需要像以前一樣獻祭了。 如果您今年一直聽我們的靈修節目,可能還記得一系列的小先知書中,神不斷地通過先知們提醒,警告,勸誡他的子民。後來的歷史我們也知道了,就是以色列人最終沒有守神的約,導致國破家亡。到了新約時代,神明白我們的軟弱,知道我們靠自己的力量無法遵守他的約,於是安排了耶穌來到人間,死在十字架上,另立新約,像第十節說的“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 外在的條條框框都是惘然,只有心上的約,才能真正實現。舉個例子來說,小男孩有時會邋裡邋遢,頭髮也不梳,隨便抓一件衣服套上就出門。這種時候,當父母的怎麼提醒似乎都沒什麼用處,他還會覺得你們很煩。但是也許有一天,發現他忽然非常重視儀表,對著鏡子左照右照,衣服牌子都很重要了,甚至根本不讓人隨便碰他的頭髮。這時候,父母們就知道,他長大了,青春期開始了,也許已經有心儀的女孩子了。這就是“寫在心上”的意思,不需要任何人督促,一切行為都是自主自發地要做,不做就非常難受。 明白了這個道理,再看第11節就非常順暢:“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 下面的第 12 節看似簡單,實際上含義很深“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紀念他們的罪愆。” 寬恕一個人或一件事情,是非常難的。我們似乎永遠記得很多年前,某個場合下,某個人說的一句難聽的話,或者某人做過一件傷害我們的事情。也許有心也許無心,那人多半早已忘記了,就像我們通常不記得自己曾經傷害別人一樣。太多曾經的同窗好友,戀人,甚至山盟海誓的夫妻,因為幾句衝動時難聽的話,一些瑣碎小事,甚至沒有特別的原因,只是在歲月的消磨下漸行漸遠,最終形同陌路。回頭看看當初的美好和默契,再對比一下此時此刻的冷漠,是否有點悲哀有點無奈? 今天的經文中,也有類似的對比,再讀一遍第九節:” 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他們不恆心守我的約,我也不理他們”。一句話簡單概括了以色列民離棄神的歷史,但神並沒有離棄他的子民,他繼續說(第 10 節):“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唯有神的大能,才能寬恕一切,不再紀念他們的罪愆! 親愛的聽眾,你也在類似的景況中嗎?你還在為了很多年前的事情,不能原諒一個人,或者更痛苦地不能原諒自己嗎?今天的信息,從大處說,是驚天動地的,是耶穌用自己的血,和信徒所立的新約。往小處說,是實實在在的,我們既然接受了這個新約,就當以耶穌的心為心,也學會寬恕和忘記所有得罪我們的人,也學會寬恕自己。新約取代舊約,我們的舊人,也應該像第 13 節裡說的:“但那漸舊漸衰的,就必快歸無有了”。 我們一起禱告:感謝神,今天的信息提醒我們,新約取代舊約,我們也要努力忘記過去,成為新人。我願意讓神的律法寫在我的心上,我要做神的子民,我要從心裡認識神。不再依靠別人監督,而是自己願意遵從律法。願神的恩典與我同在,耶穌是我在天上大祭司,更美之約的中保,禱告奉主耶穌的名。阿們。

希伯來書第八章:新約的寬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