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第三章


2022 年4 月30 日 民數記第三章 :利未人做祭司   大家平安,我們今天讀利未記第三章。這一章相信講述了利未人作為祭司的過程和職責。 開始的二到四節提到了一段慘痛的歷史: 亞倫的兒子,長子名叫拿答,還有亞比戶、以利亞撒、以他瑪。這是亞倫兒子的名字,都是受膏的祭司,是摩西叫他們承接聖職供祭司職分的。拿答、亞比戶在西奈的曠野向耶和華獻凡火的時候就死在耶和華面前了。 這段記載在大約三周前讀過的利未記,也許大家不記得了,我們回顧一下(利未記 10:1): 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 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 他們做了兩件錯事:首先,只有大祭司每年一次可以把香爐拿出來祭祀。其次,是獻凡火。火必須從祭壇上引出來,不能自己隨便點火。他們不按照神所吩咐的點火,不按照神所要求的方式獻火,導致被燒死。 也許我們今天覺得,呃,這似乎不是什麼大事啊?回顧歷史,那麼多人犯的錯誤比這似乎還要大,似乎也都沒事啊?仔細想想,其實有些懲罰,是比死亡更痛苦的。例如大衛犯了謀殺和姦淫罪之後,自己沒有死亡,但他和拔士巴的第一個兒子在禱告七天之後仍然死去。隨後他家出了各種醜聞,到了晚年,另一個鍾愛的兒子押沙龍造反然後被殺。他心中的痛苦,恐怕比死亡更可怕。另外,請不要忘記我們今天活在新約時代,恩典的時代,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擔當了我們的罪。 民數記三章十節說:“你要囑咐亞倫和他的兒子謹守自己祭司的職任。近前來的外人必被治死。” 在新約恩典中,我們肉體上不是利未人,跟亞倫沒有任何聯繫,但我們都可以來到神面前禱告,不會像拿答和亞比戶一樣去死,同時律法也得以成全,感謝耶穌! 繼續讀第 11 到13 節:“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我從以色列人中揀選了利未人,代替以色列人一切頭生的;利未人要歸我。 因為凡頭生的是我的;我在埃及地擊殺一切頭生的那日就把以色列中一切頭生的,連人帶牲畜都分別為聖歸我;他們定要屬我。我是耶和華。” 從埃及出來的時候,所有以色列頭生的都是屬神的。這句話在出埃及記 13 章(第一、二節):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以色列中凡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要分別為聖歸我。” 非常遺憾,後來摩西上山去了幾天,他們就迷失了方向,造了金牛犢作為偶像。摩西回來之後,當眾說:“凡屬耶和華的,都要到我這裡來!於是利未的子孫都到他那裡聚集”。(出 32:25)。 把這幾段經文聯繫起來讀,利未人代替一切頭生的以色列人成為祭司的原因,就都明白了。 在神面前,一定要謹守遵行神的話。神的要求很高,做事也很嚴謹。下面第 14 節到 38 節這一大段,都是摩西記錄下來的神的話語,具體規定了會幕四周的安排,一點也不能出錯。利未有三個兒子,革順、哥轄和米拉利:長子革順家族負責帷子,門簾和繩子,住在會幕後面,也就是西邊。次子哥轄家族,看守約櫃、桌子、燈檯、兩座壇與聖所內使用的器皿,駐紮在南邊。三子米拉利的家族,負責各種支撐物品,例如板和柱子,橛子,在會幕的北部安營。 摩西和亞倫的子孫在家譜裡面,是屬於次子哥轄,但二人位置特殊,單獨被分出來,把守最重要的會幕入口,也就是東邊。這裡特別加了一句(第 38 節)“他們看守聖所,替以色列人守耶和華所吩咐的。近前來的外人必被治死。” 強調他們的職責以及犯規的懲罰。 下面一段是更加令人驚奇的細節:第 39 節說到,利未支派所有超過滿月的男子共兩萬兩千。第 43 節摩西查點其他支派所有頭生男子,比前面數字多一些。神使用利未人代替所有的頭生子,一個人都不能錯過,第 46 節說:“以色列人中頭生的男子比利未人多二百七十三個,必當將他們贖出來”。 這句話不要輕輕帶過,多讀幾次,思考一下:每一個人都是很珍貴的,既然要替代,就“必當將他們贖出來”。以色列全體犯罪造金牛犢,當摩西呼喊的時候,只有利未支派站出來。從此以後,神用利未支派代替了原本屬神的所有頭生子。人要被贖出來,就必須要付代價,不付贖價就沒有救贖。多出來的這二百七十三個人,雖然只是總數的百分之一左右,但不能含糊,一定要清清楚楚用銀子付清。那麼,當後來利未人犯罪了,怎麼辦呢? 幾千年之後我們已經知道。耶穌來到世上,一次付清全人類的的贖價,我們今天接受耶穌,就能領取救贖的恩典。 讓我們一起禱告:感謝神今天的寶貴資訊,充滿了公義和恩典。神的公義和律法一定要成全,但不是靠我們自己。利未人代替了以色列人的頭生男子,然後耶穌又代替了全人類。我們今天能有這樣的福分,是何等的恩典!讚美神的公義和恩典,感謝耶穌的救贖,願平安與眾人同在,禱告奉主耶穌的名,阿們。

民數記第三章 :利未人做祭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