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神的子民,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國民


2022 年3 月14 日 出埃及記第二十三章:屬神的子民,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國民   咦,我們不是在舊約出埃及記嗎?怎麼會是這個主題呢?這不是新約的主題嗎?原來神的心意從未改變,對舊約的以色列人,以及對新約教會,神同樣呼召我們成為《屬神的子民,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國民》! 想問問大家,前幾天的podcast,有沒有很精彩?從出埃及記19章開始,我們就進入一個非常有趣的內容,就是神的律例典章!我很好奇,我們當中有沒有人喜歡讀國家法律?我在想,可能就只有律師和法律系的學生會一遍又一遍的熟度法律吧!一般人不會這麼做。那麼,我想問問大家,您有沒有讀過交通規則?大部分應該都認真讀過吧?得先考過了筆試,確定我們都明白交通規則,才可以開始上路學習開車,最後再考駕照。同樣的,神在帶領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之前,先把神的律例典章教導百姓。 開始教導之前,神先告訴百姓,(出19)「4 『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們都看見了,且看見我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帶來歸我。 5 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 6 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這些話你要告訴以色列人。」」當時百姓聽了摩西轉達的話,就同聲回覆,「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所以,從20章開始,神就非常細膩又有條理的將神的律例典章賜給百姓。 說到神的誡命,我們會立刻想到十誡。那麼,為什麼摩西五經花了那麼多篇幅來記載神的律例典章呢?按照大衛鮑參的講解,光是出埃及記,就記載了三個律例典章的合集。 一、十誡,也是我們最熟悉的(出20:1-17)。有學者認為這裡記載的十誡,是神直接對以色列全會眾說的。百姓聽見就害怕,請求摩西,不要神對他們說話,請摩西來傳話就好。 二、約書Book of the Covenant(出20:22-23:33),就是摩西在山上的時候,神對摩西說的這番話。摩西下山後就將此約書念給百姓聽(出24:7)。 三、關於事奉神的條例(出25-31),包括敬拜的方式,地點,以及服事的人。 今天我們看的章節,就是屬於約書的最後一部分。就讓我們透過默想神的律例典章,學習如何成為《屬神的子民,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國民》。 I. 神公義的典章(出23:1-9) A. 神的公義,禁止假見證(v1-3) 這與十誡中的第九誡命相似「16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出20)。這一章又有很多個「不可」。我們先來看前面五個不可: 1. 「1 不可隨夥佈散謠言」。其實,謠言也算假見證,謠言也會重傷人。謠言,是一件不屬實的事。 2. 「不可與惡人連手妄作見證」。因為單憑一個人的見證是不夠的,必須有兩三個人的見證才算。所以為了虐造假證據,人用各種方法找人連手一起作假見證陷害人。 3. 「2 不可隨眾行惡」。如果大家都行惡,即便我們知道不好,但如果不隨從,就會有壓力,會被排擠,會落單,甚至被孤立起來。神禁止隨眾行惡。 4. 面對人多勢眾的壓力,不但不可隨眾行惡,神還說,「不可在爭訟的事上隨眾偏行、作見證屈枉正直。」就算其他人都作假見證,我們仍然要堅持不作假見證,因為這是神的誡命! 5. 「3 也不可在爭訟的事上偏護窮人。」神眷顧窮人,但神也是公義的神,神絕不容許人用非公義的手段去偏袒任何人,即便是窮人。 B. 神的公義,別人的東西,我們也有義務幫忙(v4-5) 「4若遇見你仇敵的牛或驢失迷了路,總要牽回來交給他。5 若看見恨你人的驢壓臥在重馱之下,不可走開,務要和驢主一同抬開重馱。」 這裡還特別強調「你仇敵的」,以及「恨你人的」的牲畜出事了。人一般的想法,機會來了,讓我看見我的敵人遭報。神卻說,正好被你遇見,「不可走開」,因為你有責任幫忙。這就是新約聖經教導,愛你的仇敵。 我們一般認為,不是我的,不關我的事。我只是路過,我只是正好這個時間在這個地方,但與我無關。有次路上碰到一位女士牽著一隻狗,經過的路人她都問,是否知道此狗狗是哪家的寵物?這隻狗不是她的,但她遇見了,就去幫忙找主人。 試想想,換作是我們,我們的牛羊或家犬走丟了,當我們的死對頭看見,他們就把迷路的牛羊帶回來給我們,我們是不是特別感恩?也許這頭迷路的牛或羊,是一家人靠著養活唯一的家當。若沒了,生活就有困難了!神公義的律例典章,保護神的百姓! 試問世上有哪個國家的國法,會有這樣的規條?但神的律法裡面,就是有這麼一個規條!不是你的,你也有義務幫忙。人習慣了自私,但神要教導我們神無私的愛,因為我們是《屬神的子民,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國民》。 C. […]

出埃及記第二十三章:屬神的子民,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