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第二十三章:屬神的子民,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國民


2022 年3 月14 日 出埃及記第二十三章:屬神的子民,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國民

 

咦,我們不是在舊約出埃及記嗎?怎麼會是這個主題呢?這不是新約的主題嗎?原來神的心意從未改變,對舊約的以色列人,以及對新約教會,神同樣呼召我們成為《屬神的子民,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國民》

想問問大家,前幾天的podcast,有沒有很精彩?從出埃及記19章開始,我們就進入一個非常有趣的內容,就是神的律例典章!我很好奇,我們當中有沒有人喜歡讀國家法律?我在想,可能就只有律師和法律系的學生會一遍又一遍的熟度法律吧!一般人不會這麼做。那麼,我想問問大家,您有沒有讀過交通規則?大部分應該都認真讀過吧?得先考過了筆試,確定我們都明白交通規則,才可以開始上路學習開車,最後再考駕照。同樣的,神在帶領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之前,先把神的律例典章教導百姓。

開始教導之前,神先告訴百姓,(出19)「4 『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們都看見了,且看見我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帶來歸我。 5 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 6 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這些話你要告訴以色列人。」」當時百姓聽了摩西轉達的話,就同聲回覆,「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所以,從20章開始,神就非常細膩又有條理的將神的律例典章賜給百姓。

說到神的誡命,我們會立刻想到十誡。那麼,為什麼摩西五經花了那麼多篇幅來記載神的律例典章呢?按照大衛鮑參的講解,光是出埃及記,就記載了三個律例典章的合集。

一、十誡,也是我們最熟悉的(出20:1-17)。有學者認為這裡記載的十誡,是神直接對以色列全會眾說的。百姓聽見就害怕,請求摩西,不要神對他們說話,請摩西來傳話就好。

二、約書Book of the Covenant(出20:22-23:33),就是摩西在山上的時候,神對摩西說的這番話。摩西下山後就將此約書念給百姓聽(出24:7)。

三、關於事奉神的條例(出25-31),包括敬拜的方式,地點,以及服事的人。

今天我們看的章節,就是屬於約書的最後一部分。就讓我們透過默想神的律例典章,學習如何成為《屬神的子民,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國民》

I. 神公義的典章(出23:1-9)

A. 神的公義,禁止假見證(v1-3)

這與十誡中的第九誡命相似「16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出20)。這一章又有很多個「不可」。我們先來看前面五個不可:

1. 「1 不可隨夥佈散謠言」。其實,謠言也算假見證,謠言也會重傷人。謠言,是一件不屬實的事。

2. 「不可與惡人連手妄作見證」。因為單憑一個人的見證是不夠的,必須有兩三個人的見證才算。所以為了虐造假證據,人用各種方法找人連手一起作假見證陷害人。

3. 「2 不可隨眾行惡」。如果大家都行惡,即便我們知道不好,但如果不隨從,就會有壓力,會被排擠,會落單,甚至被孤立起來。神禁止隨眾行惡。

4. 面對人多勢眾的壓力,不但不可隨眾行惡,神還說,「不可在爭訟的事上隨眾偏行、作見證屈枉正直。」就算其他人都作假見證,我們仍然要堅持不作假見證,因為這是神的誡命!

5. 「3 也不可在爭訟的事上偏護窮人。」神眷顧窮人,但神也是公義的神,神絕不容許人用非公義的手段去偏袒任何人,即便是窮人。

B. 神的公義,別人的東西,我們也有義務幫忙(v4-5)

「4若遇見你仇敵的牛或驢失迷了路,總要牽回來交給他。5 若看見恨你人的驢壓臥在重馱之下,不可走開,務要和驢主一同抬開重馱。」

這裡還特別強調「你仇敵的」,以及「恨你人的」的牲畜出事了。人一般的想法,機會來了,讓我看見我的敵人遭報。神卻說,正好被你遇見,「不可走開」,因為你有責任幫忙。這就是新約聖經教導,愛你的仇敵。

我們一般認為,不是我的,不關我的事。我只是路過,我只是正好這個時間在這個地方,但與我無關。有次路上碰到一位女士牽著一隻狗,經過的路人她都問,是否知道此狗狗是哪家的寵物?這隻狗不是她的,但她遇見了,就去幫忙找主人。

試想想,換作是我們,我們的牛羊或家犬走丟了,當我們的死對頭看見,他們就把迷路的牛羊帶回來給我們,我們是不是特別感恩?也許這頭迷路的牛或羊,是一家人靠著養活唯一的家當。若沒了,生活就有困難了!神公義的律例典章,保護神的百姓!

試問世上有哪個國家的國法,會有這樣的規條?但神的律法裡面,就是有這麼一個規條!不是你的,你也有義務幫忙。人習慣了自私,但神要教導我們神無私的愛,因為我們是《屬神的子民,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國民》

C. 神的公義,禁止顛倒是非,禁止以惡為義(v6-9)

這裡有四方面的「不可」

        1. 「6 不可在窮人爭訟的事上屈枉正直。」公義正直的判斷,不在乎一個人貧窮或富裕,而是事實的真相。
        2. 「7 當遠離虛假的事。不可殺無辜和有義的人。」為什麼呢?「因我必不以惡人為義」。神是公義的,絕不顛倒是非,惡就是惡,義就是義。
        3. 「8 不可受賄賂,因為賄賂能叫明眼人變瞎了,又能顛倒義人的話。」神禁止人為了得利益而扭曲事實。
        4. 「9 不可欺壓寄居的,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作過寄居的,知道寄居的心。」寄居的人是外人,在神的約以外。但就是連寄居的,神公義的律例典章也保護他們,不容任何人欺壓他們。

從古至今,很多腐敗的社會不就這樣運作嗎?欺善怕惡,仗勢欺人,才能夠存活,才能夠爬到社會的頂端。但神的國度是不一樣的國度,所以神的子民也要不一樣。身為《屬神的子民,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國民》,我們要學習神公義的典章來。其實,神公義的律例典章禁止的這一切,都是為了要保護神的百姓!神知道假見證和各種的欺壓手段,給人帶來極大的傷害,以至於人無辜的受害,嚴重的甚至還導致家破人亡,害人丟掉性命。面對強大的勢力,誰敢為無名小卒站出來說句公道話?就算勇敢出來說句話也可能惹禍上身。親愛的,我們要知道,我們的神是我們最大的靠山,我們是《屬神的子民,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國民》,我們可以勇敢的活出不一樣的生活,彰顯神的公義!

II, 安息年和安息日(出23:10-12)

A. 安息年(v10-11)

我想,我們可能很多人只聽過安息日,沒聽過安息年吧?什麼是安息年呢?

「10 「六年你要耕種田地,收藏土產, 11 只是第七年要叫地歇息,不耕不種,使你民中的窮人有吃的。他們所剩下的,野獸可以吃。你的葡萄園和橄欖園,也要照樣辦理。」

對神來說,地也要休息。這是神對這地的心意。若說環保主義,我想沒有一個人比神更在乎神所創造的世界吧!神在祂的律例典章裡,規定要讓土地每七年休息一整年!這安息年當中,在田主不耕種的時候,土裡還是會長出果實,好讓窮人可以吃,剩下的野獸可以吃。有沒有看見,神是何等的眷顧民中的窮人,和田間的野獸?我記得有一年夏天我外出服事整個夏天,沒時間打理菜園,結果暑假回來,卻看到長滿了番茄的番茄樹!但我沒種怎麼會有收成呢?原來去年掉在土裡的番茄自己在土裡又長了起來!奇妙吧?

您知道嗎,只有以色列國有安息年的律法!是不是覺得神的選民真的很特別?真的不愧是《屬神的子民,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國民》

試想想,每七年,就有一整年規定不能耕種,對人來說那是何等的虧損啊??據說在古時的以色列,有些地方會把田地分成不同部分,在不同時間守安息年,這樣他們就可以透過其餘的田地繼續有收割。實際上,要守安息年是需要信心!以色列人的歷史中,經常忽略了安息年。神後來告訴百姓,他們若不聽從、不遵行神的誡命,就會有災禍臨到,最後,如果他們還是不悔改,就會被擄到列邦中。當百姓在被擄之地的日子,以色列荒涼的土地就得享安息,因為百姓住在其上的時候沒有守安息年,他們的貪婪和悖逆使地不得歇息(利26:34-35;代下36:21)。

B. 安息日(v12)

「12 「六日你要做工,第七日要安息,使牛、驢可以歇息,並使你婢女的兒子和寄居的都可以舒暢。」

這是十誡中的第四誡,出埃及記20章已經詳細講述了安息日的教導。其實,在神賜下十誡之前,就已經教導了。記不記得神剛開始賜給百姓嗎哪的時候,如何吩咐他們?六日要去收取嗎哪,第六日要收雙倍,因為第七日是向耶和華守的聖安息日,不能去收,去也必找不著。

十誡中,神強調「無論何工都不可做,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出20:10-11)。這次神強調,「都可以舒暢」be refreshed!原文的意思是可以呼吸may take breath。感覺就好像中文的形容詞,喘一口氣。不只是自己,就連牲畜,奴婢和奴婢的兒女,以及寄居的人,都要在安息日休息,要舒暢!

世界各方面的打壓,巴不得每個人一天24小時工作不用休息。但,神卻反過來,吩咐百姓安息日要休息!!只有愛你的人,會叫你去休息。父母會叫孩子要休息,晚上不要熬夜,要有足夠的睡眠。夫妻之間也會這樣。親愛的,你有沒有很感動?神那麼愛我們!神命令我們守安息日,不是要轄制我們,而是要我們休息,要我們舒暢,be refreshed,喘一口氣!

對有些人來說,守安息日太難了,因為他們沒有看見神的供應,沒有看見神對他們的愛和憐惜。他們擔心餓著了,擔心錯過了機會,擔心這個,擔心那個,他們會覺得不工作會損失慘重,他們覺得自己一定要努力打拼七日。。。這是奴隸思維,他們習慣了世界打壓的體系下掙紮。。。真的很可惜。親愛的,我們要看見,我們有神供應我們,有神負責我們的一生,我們只管聽從遵行神的法則!

III. 一年三次朝見神 (出23:13-19)

「13 「凡我對你們說的話,你們要謹守。」不是按照當地的習俗,也不是鄰國或列國的文化,更不是按照每個世代的潮流。神百姓生活一切的準則是神的話語。

「別神的名你不可提,也不可從你口中傳說。」神如此禁止,是為了保護百姓不要被列國誘惑去拜偶像而偏離了神!人也許會想,我沒有拜,我只是說一說,也不行嗎?舉個例子,「哇,我聽說某某人的某某神明好神奇啊,他們拜一拜,又下雨又有陽光的,他們前幾天還給我們看他們今年的豐收,比往年多出好幾倍啊!」就這樣,久而久之他們也想去試試,而漸漸的落入仇敵的詭計,開始拜起偶像。神知道人心的脆弱。所以,在「不可拜偶像」的誡命中,神把界限劃得非常嚴謹,從最開始的接觸點就完全堵住,吩咐百姓別神的名提也不可。從好奇和談論,到相信和膜拜,就只有一線之差。親愛的,你的界限在哪裡?不拜偶像就夠了,還是連偶像的名字也不提?

「14 「一年三次,你要向我守節。」這是神第一次向百姓提到以色列的三大節期,也是全國性的節期。「17 一切的男丁要一年三次朝見主耶和華」,當然婦女和孩子們也可以參與其中(撒上1:3;路2:31),一年三次全國上下聚集,一起記念神的作為,同心敬拜神。

以色列的三大節期有:

一.以色列人的第一個月,他們守逾越節,以及緊接著的除酵節,吃無酵餅七天。這裡特別強調,「誰也不可空手朝見我,因為你是這月出了埃及。」

二.五十天後的收割節,也就是五旬節。這裡強調(v16)「所收的是你田間所種、勞碌得來初熟之物」

三.他們在年底守收藏節,也就是住棚節。

神特別叮嚀,「18 「不可將我祭牲的血和有酵的餅一同獻上,也不可將我節上祭牲的脂油留到早晨。」有學者認為這是指逾越節羔羊。在逾越節宰殺羔羊之前,他們就要除去所有的酵。這裡酵代表世界的酵。所以逾越節羔羊是聖潔無瑕疵的祭物,不可以有任何世屬的參雜。

「19 「地裡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華你神的殿。」不是等到有餘剩了才拿來給神,而是第一批初熟的收成,就立刻帶來給神。

「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針對當時外邦人迷信的習俗,他們在收成時候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並灑在田間,誤以為這樣就可以帶來更大的豐收。神這裡特別禁止這樣的行為。另一個角度來看,其實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很不仁道。母羊的奶應該是餵養小羊,不應該那麼殘忍的用來煮山羊羔。

IV. 約書的應許 (出23:20-33)

A .神差遣神的使者與他們同行、帶領他們(v20-21)

「20 「看哪!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在路上保護你,領你到我所預備的地方去。21 他是奉我名來的。」英文翻譯for My name is in Him。大部分學者認為這就是道成肉身之前的耶穌。一般的使者或天使,不會有神的名字!道成肉身之前的耶穌,也就是三一神的聖子,祂就是神,祂擁有神的名字。神應許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日子有耶穌親自帶領他們,保護他們,引領他們一路來到應許之地!

所以,神這樣吩咐,「你們要在他面前謹慎,聽從他的話,不可惹他,因為他必不赦免你們的過犯。」

B. 神的應許和吩咐 (v22-33)

A. (v22-23)「22 你若實在聽從他的話,照著我一切所說的去行」,神應許:「我就向你的仇敵作仇敵,向你的敵人作敵人。 23 我的使者要在你前面行,領你到亞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迦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那裡去,我必將他們剪除。」親愛的,您想靠自己去爭戰得地為業?還是讓神來為您爭戰得地為業?原來神從來沒有要我們靠自己來爭戰,而是要我們聽從神的話,遵行神的命令!其餘的神必親自負責到底,祂會在前面帶領百姓進入應許之地,祂會將仇敵剪除!

B. (v24-30)當他們來到了應許之地,神叮嚀他們,「24 你不可跪拜他們的神,不可事奉他(偶像),也不可效法他們的行為,卻要把神像盡行拆毀,打碎他們的柱像。 」必須徹底除滅他們的偶像,才不會被誘惑。「25 你們要事奉耶和華你們的神」。一切祝福的源頭從神而來,唯有連結與神,才能在應許之地蒙受祝福。當我們單單事奉耶和華,神說,

a. 「他必賜福與你的糧與你的水,也必從你們中間除去疾病。 26 你境內必沒有墜胎的、不生產的,我要使你滿了你年日的數目。」

b. 「27 「凡你所到的地方,我要使那裡的眾民,在你面前驚駭、擾亂,又要使你一切仇敵轉背逃跑。28 我要打發黃蜂飛在你前面,把希未人、迦南人、赫人攆出去。」黃蜂指神超自然的毀滅,包括天災疾病,或是外邦人的軍隊。我們的神計畫周全,絕不魯莽行事。祂說,「 29 我不在一年之內將他們從你面前攆出去,恐怕地成為荒涼,野地的獸多起來害你。 30 我要漸漸地將他們從你面前攆出去,等到你的人數加多,承受那地為業。」神有個周全的計畫,祂不怕等。有時候事情的進展比我們預計的時間拖長了,或是耽誤了,我們不要擔心,神做事有祂的考量。祂知道我們還不夠強大,人數還不夠多,還沒有相稱的身量來承接應許,所以神很有耐心的等,「等到你的人數加多,承受那地為業」

C.(v31-33)「31 「我要定你的境界,從紅海直到非利士海,又從曠野直到大河。」這是神定給以色列應許之地的地界,神早在創世記15:18已經告訴了亞伯拉罕。一般學者認為,從紅海到幼發拉底河,這一大片疆土,都是神要賜給以色列的應許之地。「我要將那地的居民交在你手中,你要將他們從你面前攆出去。 」我們必須付出行動,與神同工!得地為業,不是什麼都不做,就白白從天降下來。耶穌說,祂做的事,門徒也要做。同樣的,神說祂要把仇敵攆出去,所以,神吩咐百姓也這樣行。「32 不可和他們並他們的神立約。 33 他們不可住在你的地上」,為什麼呢?聽起來怎麼感覺很絕情?原來,不是針對人,而是完全除滅罪惡的誘惑,神說,「恐怕他們使你得罪我。你若事奉他們的神,這必成為你的網羅。」」

回應與禱告:

親愛的,您是否渴慕得著神的應許?因為神的應許真的很好,神的心意真的非常豐富,我們都很嚮往!那麼,您是否願意付代價?實在聽從神的話?遵守神的誡命?並且與神一起爭戰,得地為業?別忘了,神已經救贖我們脫離埃及為奴之地,並且應許帶領我們得地為業!所以我們要遵守神的話語,因為我們是《屬神的子民,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國民》!

讓我們來禱告。

主啊,今天我們感謝祢,透過祢的律例典章,教導我們如何成為《屬神的子民,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國民》。我們願意聽從祢的話語,遵行祢的誡命。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