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書第三章


2023  年 11 月 29日提摩太前書第三章:敬虔 提前三章 敬虔 這一章保羅教導提摩太有關如何選立教會領導者,以及如何管理教會,共分兩個段落。首先是講到監督和執事的資格,之後是講到敬虔的奧秘,其實這一章所講的是有關敬虔,只有敬虔敬畏神的人,才有資格成為教會的領導者。 本章具體論述監督和執事的條件與資格 我們先一段一段來看: 第一段講到作監督的資格 :一到七節 第一節:「人若想要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羨慕善工。」這話是可信的。 這裡的監督就是我們熟悉的長老的稱謂。長老最先出現在民數記十一章16-30 節「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從以色列的長老中招聚七十個人,就是你所知道作百姓的長老和官長的,到我這裡來,領他們到會幕前,使他們和你一同站立。我要在那裡降臨與你說話,也要把降於你身上的靈分賜他們,他們就和你同當這管百姓的重任,免得你獨自擔當。」 保羅在使徒行傳20:28對以弗所的長老說:“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神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 提多書中也提到監督是神的管家所以監督的職責是治理教会、教導真理、牧養信徒。 這節說到人若想要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羨慕善工。羡慕善工者,首先必是動機純正的人 服事不是為了個人的名利, 為了地位,為了權柄,乃是為敬拜神、愛神。 以弗所書第二章8-10節裏,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 也因著信 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裏造 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這裏的行善,在希臘文裏,就和提摩太前書的「善工」是同一個字。「善工」乃是神的旨意要我們去完成的 第二節到第七節:具體列出作監督的資格 的15個條件: 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有節制,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 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溫和,不爭競,不貪財;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  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 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裏。 監督也必須在教外有好名聲,恐怕被人毀謗,落在魔鬼的網羅裏。 這十五個條件可分為幾方面: 自身的操守 “必須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有節制,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 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溫和,不爭競,不貪財“ 我想在地上找不到一個人能真正完全符合這些條件 這是保羅指示提摩太在選擇教會的領袖時的方向與指引 若是有一些條件沒有列在這裏的,並不表示那不是條件。事實上, 除了這裏所列出的一些具體內容以外,對一個作監督的人,他是要活出來。 不是說他沒有軟弱,而是,他的生活就是見證。 想要成為教會領袖並非單靠意願,必須結出生命與生活的果子。 我們雖然都不完全,但要留意自己的生活和品格,不能讓別人輕易找出可批評的地方,以免成為教會的難處。 2善於教導 提多書一章九節,保羅指出監督必須「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就能將纯正的教訓勸化人,又能把争辯的人駁倒了」監督在教會中共同負擔牧養監督教會的成長運作 除了屬靈成熟之外 也要善於教導 就是忠實的解釋和應用聖經 使聽眾產生愛神的心 在純正的教義知識上長進 神的道不需要雄辯的口才不需要華麗的修辭 而是忠心與敬虔 3. 家庭的見證 監督的資格除了他個人的品格之外  還包括他的婚姻 他的孩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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