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律例典章的保護


2022 年6 月21 日申命記第十九章:神律例典章的保護       今天默想申命記第19章,心中特別感動,發現神真的好愛自己的百姓!神的一切律例典章,都在保護自己的百姓。就像一個家庭,有溫馨的愛,又有清楚的家規,在這樣一個家庭長大的孩子,真是有福!一個國家若以耶和華為他們的神,以耶和華的公義典章為他們的國法,那麼,這國家的百姓實在是有福!百姓可以安居樂業! 申命記19章記載了神設立的三個條例。第一,關於逃城的條例,為要保護誤殺人的,不被報仇者追殺。第二,關於地界的條例,為要保護百姓的地業能夠代代相傳。第三,法律的規條,規定必須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才可定案,為要保護百姓不被人陷害。同樣,這三方面的條例同時也除掉百姓中的罪惡。第一,除掉流人血的罪。第二,除去貪婪別人地業的罪,第三,除去作假見證陷害人的罪。在這保護人的條例中,神吩咐要治死蓄意殺人的,要處置作假見證害人的。   讓我們一起讀申命記19章,從這三方面來默想《神律例典章的保護》。 I. 逃城的保護(19:1-13) A. 神吩咐設立逃城(v1-3) 40年前,在西奈山頒布十誡時,神已經把逃城的原則教導上一代的百姓,只是當時還未吩咐他們設立逃城(出21:12-14)。至於這新一代的以色列百姓,摩西在民數記35已經把逃城的條例教導了他們,吩咐他們在利未人的48座城邑中,把其中6座城設定為逃城,三座在約旦河東,三座在約旦河西。那時候,他們就按照神的吩咐設立了約旦河東的三座逃城(申4:41-43)。所以在申命記19章這裏,神特別吩咐他們過了約旦河之後,在約旦河西那裏要分定三座逃城。 這裏特別吩咐,「分為三段,又要預備道路」,好讓百姓無論在以色列哪一個角落,附近都有逃城,可以在一天的時間內抵達逃城。據說這通往逃城的道路,又寬闊又平坦,一路上都會有標誌清楚顯示去逃城的方向,好讓百姓逃往逃城,一路上不受阻礙或耽擱。 對於舊約聖徒而言,神是他們的避難所。對於我們新約聖徒而言,彌賽亞耶穌基督是我們的避難所,我們可以逃到神裏面,那是最安全的地方!阿們?(來6:18)「18 藉這兩件不更改的事,神決不能說謊,好叫我們這逃往避難所、持定擺在我們前頭指望的人可以大得勉勵。 19 我們有這指望,如同靈魂的錨,又堅固、又牢靠,且通入幔內。」 B. 逃城保護誤殺人的(v4-7) 什麼叫做誤殺人呢?就是素來沒有仇恨,無心殺人的,他們逃到逃城,就可以在那裏存活,受逃城的保護。這裏給了一個例子,兩個人一同進去樹林中砍伐樹木,不料,斧頭脫了把,飛落在鄰舍身上,以至於死。這人要逃到逃城,免得死者的家屬為了報仇,心中火熱追趕他,在路上追上就把他殺死。這誤殺人的其實本不該死,因為他不是蓄意殺人,與死者原本素無仇恨。所以,逃城的設立,保護誤殺人的百姓。 C. 將來擴張可以再添三座逃城(v8-10) 神告訴他們,將來他們得地為業之後,如果他們謹守遵行神的律例典章,愛神,常常遵守神的道,神要擴張他們的境界。到那時候,他們可以在這三座以外,再加添三座逃城。以色列的地界若被擴張,就需要再添加逃城,免得無辜之人的血留在這地,而此流血的罪就歸於他們。逃城的設立,避免了流人血的罪。 D. 逃城交出蓄意殺人的殺人犯(v8-10) 神並不包庇兇手,乃是教導百姓如何查清案情,並執行公義的審判。蓄意殺人,就是指人因恨而埋伏並起來攻擊他人,以至於死。此殺人犯,就算跑到逃城,本城的長老也要打發人去那裏帶他出來,交在死者家屬手中,按照神的律例典章,他們要將此殺人犯治死。神說,(v13)「你眼不可顧惜他,卻要從以色列中除掉流無辜血的罪,使你可以得福。」   II. 地界的保護(19:14) (v14)「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承受為業之地,不可挪移你鄰舍的地界,那是先人所定的。」(申27:17)「挪移鄰舍地界的,必受咒詛。。。」(箴23:10-11)「10 不可挪移古時的地界,也不可侵入孤兒的田地。 11 因他們的救贖主大有能力,他必向你為他們辨屈。」 神的律例典章保護百姓的地業。得地為業的時候,有劃定給全以色列的國家疆界,也有各個支派和家族的地界。這些地界,是先人所定的,要承傳給他們的子孫後代。 以色列人那個年代,不像我們今天有GPS,在分地為業的時候,就在路上放一塊石頭或一塊木板為標誌。因此,要挪移鄰舍的地界其實很容易,每天不經意的挪移一點,只要沒人看見基本上就不會被發現。漸漸的,鄰舍的地就越來越少,自己的地就越來越多。所以神特別吩咐,「不可挪移你鄰舍的地界」。神不允許人使用不當的手段擴張自己的境界。 我想到聖經記載的一個例子(王上21),就是亞哈王。他身為一國之君,住在輝煌的宮殿,什麼都不缺,他竟然貪戀拿伯的葡萄園。先是想拿銀子去換取,但拿伯說,「我敬畏耶和華,萬不敢將我先人留下的產業給你」。亞哈王因此悶悶不樂,飯也不吃,整體躺在床上。亞哈王的王后耶洗別卻以殘暴的手段,收買人誤吿拿伯,以至於拿伯被石頭打死,就這樣奪了拿伯的葡萄園。因為此事,神差遣先知以利亞去告訴亞哈王,神知道此事,並且神必重重的審判亞哈王和耶洗別王后。 神是公義的神,神的律例典章保護以色列百姓,也保護百姓的地業。因此神的百姓不需要害怕有錢有勢的人仗勢欺人、奪了你的地業。有神的律例典章保護著,神的百姓大可放心!阿們? 親愛的,今天我們也可以問問自己,神量給我們的地界在哪裡?神量給我們鄰舍的地界又在哪裏?對於神量給我們的,我們要明白,並要守住,對於神量給鄰舍的,我們不要貪,也不要去挪移。神應許擴張以色列人的境界(borders),如雅比斯求神擴張境界(代上4:10),但神不允許我們挪移鄰舍的地界(borders)。這兩種擴張的方式完全不一樣,一個是爭戰得勝贏得地土,一個是貪婪詭詐奪了弟兄的地土。所以,我們要尊重弟兄的地界,不要試圖去佔為己有。舉個例子,神量給每個教會有各自影響力的治理範圍,有我們牧養的羊群。我們要彼此尊重,不要去偷羊,不要去拉攏別人教會的會友來我們的聚會。一個教會如果因為傳福音而增長,這是討神喜悅的!但是,如果一個教會人數增長全是因為從別人教會偷來的羊群,你覺得神會喜悅嗎?親愛的弟兄姊妹,神過去教導以色列人的原則,今天也在提醒著我們,「不可挪移你鄰舍的地界」。   III. 法律的保護(19:15-21) (v15)「人無論犯甚麼罪,作甚麼惡,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總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才可定案。」若有兩人爭訟,他們二人都要來站在耶和華面前,和當時的祭司,以及審判官面前。這裏提到三方面 第一,二人必須一起來面對神,因為神是公義的神,神是全知的神。在我們今天的生活中,當我們與人之間有爭訟,我們可以一起來到神的面前,一起禱告,求神光照,求神顯明。 第二,當時的祭司。在神的國度裏,祭司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處理爭訟的事,祭司也有權柄和職責一同處理。屬神的子民,要用屬神的方式,來治理屬神的國度,因為這是祭司的國度。屬神國度的司法系統中不能沒有神,也不能沒有祭司。 第三,審判官。神在16章已經吩咐他們要設立審判官和官員,並教導他們要按公義的審判來判斷百姓。他們有責任細細的查究,如果發現見證人果然是作假見證,以假見證陷害弟兄,那麼,(v19)「你們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查處了實情,不能就此罷休,而是要處置那陷害人的假證人,按照他的控訴來懲治他自己,「21 你眼不可顧惜,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這裏的教導,不是我們平時人與人相處的原則,而是針對作假見證陷害人的法律處置方案。當百姓聽見作假見證的人被處置,他們就不敢再行這樣的惡了。 […]

申命記第十九章:神律例典章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