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記第十章:立約


2021 年 1 月 20 日尼希米記第十章:立約

 

弟兄姊妹平安,我們今天一起來看

尼希米記第十章–今天的主題是“立約”

 

在前面幾章中我們看見尼希米領導回歸聖地的百姓重建城牆,在重建期間遇到的內憂外患,在這樣極度艱難困苦的光景中,尼希米藉著祈禱和神施恩的手的幫助,發揮出卓越的領導才幹,才能夠在不到兩個月就完成重建工程。尼希米不只是修建城牆,後來更是推動律法的宣導,使神的百姓明白並遵行神的律法,在前面的第九章講到了利未人率百姓們禁食,禱告,認罪並簽名立約。

 

今天要看的第十章就是繼續講簽名立約的事。本章可以簡單的分為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從第1節到27節是在講有關簽名立約的清單,第二部分就是從第28節到本章最後的39節就是在講有關立約的內容。

 

我們現在來看第一個部分簽名立約的名單,我們來看第一節“簽名的是:哈迦利亞的兒子省長尼希米和西底家”,省長尼希米和前面第九章所記載利未人認罪的禱告有很大的關係,甚至可能是認罪行動的發起人和背後指導者。

在這裡提到的“西底家”他的真實身份不明,但因他列在第一類行政長官的簽名中,所以可能是省長的書記官。有可能這份名冊就是由西底家製作並保管。

 

在1〜27節所記載的簽名名單,共分為四類不同的身分,每一類均由家族族長或代表人簽名,所以尼希米記中所記載的一些領頭人物,而沒有記在此名單中,是因為他們所屬的家族已由別人代表簽名。例如文士以斯拉(參八1),已由西萊雅(參2節;拉七1)代為簽名。現在我們來看有哪四類:

1.官長(1節)

2.祭司的代表(2〜8節)

3.利未人的代表(9〜13節)

4.民的首領的代表(14〜27節)

在這裡有很多的名字,或許我們會覺得為什麼要擺這麼多人的名字在上面?因為上帝看重跟他立約的人,上帝讓他的獨生愛子耶穌釘在十架上為了贖我們的罪就是為了跟我們立一個新約,所以他很看重與他立約的人。

在這裡有很多的名字但是也有些人不在簽名的人中間,像是在後面十三章中提到的與多比雅結親的管理聖殿庫房的“祭司以利亞實”(十三4) ,與參巴拉結親的“大祭司以利亞實”(十三28)。這些一小部分有身分的人並沒有像在29節這裡說的“離絕鄰邦居民歸服神律法”,而這個看似小小的破口,十二年後幾乎完全破壞了本章所有誓約的內容。當我們讀到最後一章就會看到這些事。

 

現在我們來看在28〜39節這裡記述的立約的內容,總共可分為五個部分,

1.要謹守遵行摩西所傳的律法並一切準則命令,典章,律例(28〜29節)

2.絕不與迦南地的外族人通(30節),在這裡講的不與外族人通婚這並不是因為種族歧視,而是因為從以色列人的歷史中看到這些“迦南地的居民”信仰眾多,甚至公然的抵抗擋神,以色列百姓若是與外族人通婚,那這些外族人一定會把以色列百姓的兒女帶去隨從他們的神(在出埃及記三十四15-16耶和華神就很明顯地叫他的百姓不可與迦南地的外族人通婚)。從另外的角度來看以色列百姓在波斯帝國的統治之下,若是想在社會上出人頭地,與外族聯姻就是一個方法,所以一直屢禁不止。以色列百姓見到的是眼前的利益,卻失去了神的祝福和保守!

3.嚴守安息日與安息年(31節)

4.定出有關捐獻神殿所需的銀錢,費用和柴火的規例(32〜34節)。這裡講到的柴火是給祭壇生火用的,祭壇的火24小時都不能斷的,是供獻早,晚祭等之用,所以木柴需用的量很大,需要排定各族輪流來補給。

5.按照律法奉獻上初熟土產,頭胎的兒子,首生牛羊和地上所產的十分之一(35〜39節)。在這裡提到要拿十分之一給利未人是因為以色列的十二個支派中唯有利未人是沒有分到土地,所以由其他的11個支派捐款輸他們出產的十分之一給利未人,利未人再拿十分之一給祭司。這樣的目的就是讓利未人和祭司能專心地在神的殿中供職。

在這一章中我們看到了一個靈命復興的實際做法

從1〜27節看到這是一個全以色列人都參與的一次心靈的重整,對現今而言就是指的是全教會都有份的一次心靈的重整,每一位立約人所代表的也對應到現今教會里基督徒的位置。

1.省長尼希米(1節)-預表監督長老

2.眾祭司(2〜8節)-預表五重執事裡的先知,使徒,牧師,教師和傳福音的

3.利未人(9〜13節)-預表教會中的執事

4.民的首領(14〜27節)-代表全體信徒

 

28〜39節就講到心靈重整的重點, 我們來看一下如何應用到現今時代的我們身上.

1.從犯罪遠離神回來順服於神的律法(28〜29節)- 就是要謹守遵行神的話

2.不與外邦人通婚(30節)- 就是要我們不愛世界

3.守安息日和安息年(31節)— 要我們分別為聖與主合一,享受主​​裡的安息

4.顧到神殿的需用(32〜34節)—要奉獻支持教會這類屬靈的活動

5.獻上頭胎和初熟的產物(35〜37節)—就是將最好的,也就是神的物歸給神

6.顧到利未人和供職的祭司所需(38〜39節)—就是奉獻支持教會神職人員的生活需用

 

最後從本章中我們來看幾個迷思和盲點,

在尼希米記前面的章節中提到雖然波斯王曾經資助了重建聖殿的費用,但是並沒有提供聖殿平常使用的費用,所以在這章中提到神的百姓需要奉獻,以供“神殿的使用”。

那有人會問“至高者並不住人手所造的”(徒七48),為什麼神還在乎聖殿呢?詩篇中說“地和其中所充滿的,世界和住在其間的,都屬耶和華”(詩二十四1),那麼神為什麼還要百姓奉獻呢?在哈該書中說到神曾經“震動天地,滄海,與復興地”(該二5),讓外邦君王出資重建聖殿,那為什麼不再次使 “萬國的珍寶必都運來”(該二6)呢?

因為當人給聖殿奉獻的時候,就是承認神是配得的,表示人渴慕神的同在,承認神比一切受造之物更加寶貴,那麼世界上就沒有什麼東西可以阻擋人去順服神。我們若沒有奉獻的心意,心思一定會被屬地的東西捆綁;我們若是不尋求像大衛說的“一生一世住在耶和華的殿中”(詩二十七4),我們就要小心不要淪落到那惡者手下的悲慘光景。

 

說到奉獻我們常常會有一個盲點,常常覺得教會在鼓勵信徒奉獻,教會在要求要做到十一奉獻,難道真的是神缺乏這些嗎?詩篇說千山的牛,萬山的羊和一切金銀都是神的,大地萬物和海裡的活物都是神造的,那神還需要我們奉獻我們的十分之一嗎?

其實奉獻裡面有一個很重要的事情是關於我們這些人而不是神。奉獻並不是因為神需要,奉獻是因為能夠讓我們常常活在蒙福的當中為什麼這麼說呢?

首先因為奉獻是表示我們對神的感恩,而懂得對上帝感恩的人就必蒙福。

第二奉獻是表示我們勝過這個世界在錢財,物質上的捆綁,在主裡是自由的人,所以是蒙福的。

第三奉獻是表示我們對上帝有信心,知道這個世界所有的一切都是他的,他會看顧我們一切所需,對上帝有信心的人當然蒙福

若是當一個基督徒不願意奉獻十分之一,就表示他不願意承認他的一切本是屬於上帝的,或者他不相信上帝會照顧他,或者是他被錢財捆綁了,是錢財的奴隸,這表示他還沒有真正的信靠上帝。一個認真信奉上帝的人,一定是認真奉獻的人。一個認真奉獻的人就是喜樂的人,是心境安寧的人,也是心靈自由的人。所以,他是一個蒙福的人。上帝必要賜給他各樣的恩惠,包括物質的和靈性的,以致他的生命豐富,能多行各樣的善事(林後9:8)。當上帝傾福於我們時,他的目的是為了是要叫我們“凡事常常充滿,能多行各樣的善事”。當上帝讓我們有更多的得著時,是要叫我們可以更多地付出。

在瑪拉基書第3章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從而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於你們,甚至無處可容。”

哈利路亞,讓我們來緊緊抓住這個神賜給我們福氣的原則

 

接下來是我們默想祈禱的時間:

教會今年的主題是起來同心建造,其中一個目標是希望在今年的時候能夠在建堂這件事上蒙神施恩的手幫助我們。今天我們在這一章看到當尼希米率領以色列眾百姓起來立這個新約的時候,是上至省長,祭司,利未人,下至民的首領,所有的以色列人都起來參與,我們也看到百姓們一同立約奉獻以供神的殿使用。今天當我們教會計畫在建堂的時候,我們同樣可以擺上我們自己的那一份,不論是金錢的奉獻,還是獻上我們的禱告,或者是獻上我們的時間,相信神都會遵循他的應許來為我們成就,因為他要在這些事上賜福給我們。現在讓我們花一點時間來思想我能為神的殿做什麼?

 

主啊我們俯伏在你的寶座面前,求你來聽我們向你的禱告,主你以前怎樣施恩讓以色列百姓在亡國70年之後回到耶路撒冷重建祭壇聖殿和重新修建城牆,又藉著你的僕人尼希米領導百姓們經歷一次屬靈的復興。主啊,我們也要!我們也求你在西雅圖靈糧堂做這樣的工作,求你來激動教會中每一位弟兄姊妹,讓我們都站在城牆的破口向你呼求,願你來興起這個教會,叫我們每一個人都能夠擺上我們自己的那一份,不論是在金錢,禱告或者時間上,好叫我們都經歷你那蒙福的應許,就好像你所說的”因此嘗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於你們,甚至無處可容”哈利路亞!主啊叫我們一起起來,同心建造你的教會!哈利路亞!禱告是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阿們!

願神賜福給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