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第四章 :贖罪祭,神為人預備的赦罪之恩


2022 年4 月04 日 利未記第四章 :贖罪祭,神為人預備的赦罪之恩

 

前幾天,我們已經讀了燔祭,素祭,和平安祭。今天我們要來看第四種獻祭,就是贖罪祭。前三種是馨香的祭,有甘心樂意獻上的全所有,有奉獻給神的,有感恩的,有還願的。接下來兩獻祭不是馨香的祭,是贖罪祭,和贖愆祭,是為罪而獻的祭,所以沒什麼馨香之處,但卻是每個人都需要的。前三種是自願獻上的,後兩者是必須的,因為人人都犯了罪,我們必須解決罪的問題,包括內心的罪,和外在行為的罪行,也包括冒犯神,和冒犯人的罪。

對於今天的我們而言,這些獻祭都非常陌生,因為在新約時代已經沒有獻祭了。但新約聖經告訴我們舊約的會幕與其中的獻祭,是一個將來事的影兒,是天上真帳幕的影子。好不好在我們靈修利未記的這27天,讓我們一起來默想、來揣摩,神在舊約的帳幕和獻祭,以及各種律例典章中的心意,並且來思考這些影子所要呈現的本體真相。有句話這樣說,舊約,包括所有的應許和預言,都指向耶穌基督,所以求主聖靈今天就來光照我們,帶給我們啟示和亮光。

現在,讓我們再一次複習此書卷當時的背景。神呼召以色列成為屬神的子民,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國民。神清楚的告訴他們,要他們造會幕,因為神要親自住在百姓中間,與百姓相會。摩西帶領百姓花了好幾個月的時間,會幕終於造好了,百姓都親眼看見了神榮耀的雲彩充滿在會幕裡!甚至連摩西都不能進去。Wow,神的榮耀充滿在會幕裡,然後呢?接著就是利未記,神一開始就教導百姓獻祭。來到神的面前與神相會,我們要獻上什麼?有甘心樂意獻上的全所有,有奉獻給神的,有感恩的,有還願的,並且神還為我們預備了赦罪之恩,教導我們如何處理罪。

好,現在就讓我們來讀利未記第四章,《贖罪祭,神為人預備的赦罪之恩》。

I. 贖罪祭(利4:1-2)

為什麼要贖罪?我們可以從兩個角度來開贖罪祭。一,需要對付人的罪。二,神預備的赦罪之恩。記不記得摩西求神顯榮耀的時候,神是如何向摩西顯現的?(出34:5-7)「5 耶和華在雲中降臨,和摩西一同站在那裡,宣告耶和華的名。 6 耶和華在他面前宣告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 7 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神所顯現的榮耀,是神的憐憫和恩典!是神豐盛的慈愛和滿滿的真理!而且,神赦免人的罪孽!!那麼,神是如何赦免人的罪呢?神是滿有憐憫恩典,同時也是公義的神,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所以,人的罪,神如何處理呢?如何赦免呢?原來人的罪不是憑空消失,說免了就不見了,不是這樣的。人的罪必須有人來承擔。在神永恆的計畫中,人的罪,乃是由神的兒子耶穌基督來擔當,唯有聖潔、無瑕疵的神羔羊耶穌基督配得背負世人的罪,成為人類的代罪羔羊。(林後5:21)「21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在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之前,神已經在舊約的時代,向以色列百姓顯明瞭神的救贖恩典,為人預備了透過獻祭而帶來的赦罪之恩。百姓每次為自己的罪獻贖罪祭,就會看見他們所按手的牲畜,如何代替他們受刑罰、被宰殺,就如同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的時候一樣。

「1 耶和華對摩西說: 2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若有人在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上誤犯了一件」。贖罪祭是為誤犯的罪而獻的。意思就是犯的時候自己不知道,別人可能不察覺,是隱而未現的罪,到後來才醒悟或覺悟自己犯了罪。

親愛的,你是否有過這樣的經歷,突然發現自己犯了個大錯?心裡非常糾結難受?自己原本沒有惡意,甚至有時候是出於好意,又或是因為無知,因為疏忽,因為各種不小心、不知道的原因,犯了個大錯?那種心裡面的自責和愧疚,是無法用言語去形容的。很多時候,這些錯發現時已經無法彌補,傷了他人的心,失去了彼此之間的信任,毀了彼此的關係,錯過了千載難逢的機會。親愛的,神都知道,神為神的百姓預備了贖罪祭,好讓我們在誤犯的事上可以贖罪。

II. 最頂級的贖罪祭(利4:3-21)

a. 受膏的祭司犯罪(v3-12)

「3 或是受膏的祭司犯罪,使百姓陷在罪裡,就當為他所犯的罪,把沒有殘疾的公牛犢獻給耶和華為贖罪祭。」公牛犢是所有獻祭的牲畜中最高等級、最貴的獻祭。

有兩種翻譯,翻譯一,指祭司犯罪,犯了與百姓一樣所犯的罪。這裡讓我們看見就是祭司也會犯罪,與今天一樣,牧師傳道人也會犯罪,與百姓一樣。很多人以為祭司就不會犯罪,牧師傳道人就不會犯罪,這是錯誤的思維。因為人人都犯了罪。牧者傳道人也與弟兄姊妹一樣,是蒙恩得救的罪人,都在成聖路上努力學習。以色列的大祭司必須為自己贖罪,(來5:1-3)「1 凡從人間挑選的大祭司,是奉派替人辦理屬神的事,為要獻上禮物和贖罪祭。 2 他能體諒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因為他自己也是被軟弱所困。 3 故此,他理當為百姓和自己獻祭贖罪。」

翻譯二,祭司身為領袖犯罪,使百姓也因此陷在罪裡。或許祭司自己犯罪,帶領著百姓也誤入歧途,犯罪得罪了神。或許百姓看見祭司的惡行,效法了祭司的壞榜樣,同樣墮落在罪中。身為領袖所做的,不是只有影響自己,甚至影響所託付的領域。大衛王有此憑著己意吩咐約押和民中的首領去數點以色列百姓的數目(參代上21)。約押當時嘗試攔阻大衛王,說「為何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呢?」無奈王的命令勝過了約押。最後導致神的審判臨到,因為神不喜悅這數點百姓的事,便降災給以色列人。那次三日的瘟疫,以色列人死了七萬人。神看見就後悔,並吩咐大衛在耶布斯人阿珥楠的禾場上為耶和華築一座壇。大衛在那裡獻燔祭和平安祭,求告耶和華,耶和華就應允他,並吩咐使者,他就收刀入鞘,停止了災禍。另一個案例,就是耶羅波安王,他鑄造了兩個金牛犢,一個在伯特利,一個在但,慫恿百姓不要再上耶路撒冷去敬拜神,「這事叫百姓陷在罪裡,因為他們往但去拜那牛犢」(王上12:30)。

從而可見,雖然祭司也和百姓一樣是人,但因為是神設立的領袖,站在祭司的位份上,所以對祭司的要求比百姓高,甚至比官長更高。祭司的贖罪祭可以說是頂級的贖罪祭,與以色列全會眾犯罪而獻的贖罪祭一樣。原來,祭司一人犯罪,其嚴重性如同以色列全會眾犯罪一樣。神給領袖的越多,他們知道的越多,同樣也必須為所知道的和所領受的負責人,(路20:48)「48 惟有那不知道的,做了當受責打的事,必少受責打。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

感謝主,我們的大祭司耶穌基督非常不一樣,祂不需要為自己贖罪,(來7:26-28)「26 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 27 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因為他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 28 律法本是立軟弱的人為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後起誓的話,是立兒子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遠的。。。」

接下來我們來看,祭司犯了罪,他們要獻贖罪祭,他們要做什麼呢?這犯罪的祭司,(1)「4 他要牽公牛到會幕門口」,(2)「在耶和華面前按手在牛的頭上」,(3)「把牛宰於耶和華面前」。這幾個步驟每次都是獻祭的人必須親自執行。祭司不能去強迫人來獻祭。人必須甘心樂意來獻祭,無論是獻燔祭,獻素祭,獻平安祭,或是贖罪祭。他們都必須親自把牲畜帶來,按手在牲畜頭上,並親手宰殺牲畜。這過程,讓人自己體會自己罪惡的毀滅性,以及牲畜替代自己受死的過程。

接著,就是當職的祭司,要負責三部分:

首先處理的,是血,(1)「5 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帶到會幕」,(2)「6 把指頭蘸於血中,在耶和華面前對著聖所的幔子彈血七次」,(3)「7 又要把些血抹在會幕內﹑耶和華面前香壇的四角上」,(4)「再把公牛所有的血倒在會幕門口﹑燔祭壇的腳那裡。」只有祭司的贖罪祭,和全會眾的贖罪祭,需要把血帶進會幕,官長和其餘百姓個別的贖罪祭,只需要把血倒在祭壇那裡。會幕,是祭司每天供職的地方。他若犯罪要獻贖罪祭,必須把血帶到會幕去。每當他供職在會幕裡看到這些血跡,就會提醒自己。

接著,是牲畜的脂油,(1)「8 要把贖罪祭公牛所有的脂油,乃是蓋臟的脂油和臟上所有的脂油, 9 並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與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概取下」,(2)「10 與平安祭公牛上所取的一樣。祭司要把這些燒在燔祭的壇上。」脂油是屬耶和華的,要全部燒在祭壇上。

最後,(1)「11 公牛的皮和所有的肉並頭、腿、臟、腑、糞, 12 就是全公牛,要搬到營外潔淨之地」,(2)「倒灰之所,用火燒在柴上。」這步驟也有區別,祭司和全會眾的贖罪祭牲脂油燒在壇上,其餘的都要燒在營外,而官長和個人獻贖罪祭牲只需要將脂油燒在壇上,肉則是歸給祭司在院內吃,不需要全燒在營外。(來13:11-12)「11 原來牲畜的血被大祭司帶入聖所作贖罪祭,牲畜的身子被燒在營外。 12 所以耶穌要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聖,也就在城門外受苦。 13 這樣,我們也當出到營外,就了他去,忍受他所受的淩辱。」

b. 以色列全會眾的贖罪祭(v13-21)

「13 「『以色列全會眾,若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誤犯了罪,是隱而未現、會眾看不出來的, 14 會眾一知道所犯的罪,就要獻一隻公牛犢為贖罪祭,牽到會幕前。」有些罪是個人的,有些是集體犯的罪。神為集體的罪,也預備了贖罪祭的條例,好讓百姓就算是全會眾犯了罪,也可以來到神面前贖罪。

既然是全會眾犯的罪,就由會眾的長老來代表。「15 會中的長老就要在耶和華面前按手在牛的頭上,將牛在耶和華面前宰了。」

接著就是當值的祭司接過來,條例與祭司犯罪所獻的贖罪祭是一樣的。首先處理的,是血(v16-18),帶進會幕對著幔子彈七次,抹在會幕內壇的四角,並帶到會幕門口,倒在燔祭壇的腳那裡。接著就是取下所有的脂油,燒在壇上(v19)。最後,「20 收拾這牛,與那贖罪祭的牛一樣。祭司要為他們贖罪,他們必蒙赦免。 21 他要把牛搬到營外燒了,像燒頭一個牛一樣。這是會眾的贖罪祭。」

III. 一般的贖罪祭(利4:22-35)

a. 官長誤犯(v22-26)

「22 「『官長若行了耶和華他神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誤犯了罪, 23 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他就要「就要牽一隻沒有殘疾的公山羊為供物」。祭司獻的贖罪祭是公牛犢,官長獻的是公山羊。官長同樣要按手在牲畜頭上,並在耶和華面前宰殺牲畜。這是贖罪祭。

接著,祭司同樣要把贖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把血倒在燔祭壇的腳那裡,不需要把血帶進去會幕裡。然後把所有的脂油都燒在壇上,「正如平安祭的脂油一樣。至於他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他必蒙赦免。」

從此得見,在神國度的次序裡,祭司的地位,比官長的地位還要更崇高。所以神追討祭司的罪,也更甚於官長。

可以想像,在祭壇那裡百姓看見官長,或是看見祭司,牽著贖罪祭來到神面前,百姓會怎麼想?啊??祭司犯罪了?官長犯罪了?會不會覺得晴天霹靂,怎麼可能領袖也會犯罪?頓時對自己的領袖失望透了?心中是否開始對領袖各種的埋怨和定罪?但是,我們再往下想想,無論是祭司牽著公牛犢,或是官長牽著公山羊,來到神的面前,按手在牲畜頭上,後來把牲畜在神的面前宰了!百姓還看見祭司或官長在宰殺贖罪祭時的愧疚和悔意,再看見當值的祭司把祭司獻祭的血帶進會幕,看見祭司把牲畜的血抹在壇的四角,倒在燔祭壇的腳那裡!百姓看見了什麼呢?百姓看見贖罪祭物擔當了領袖的罪!接著還看見牲畜的脂油在燔祭壇上燒起來,因為是脂油,火燒的更旺!這一幕一幕呈現在百姓面前,百姓都看在眼裡,心裡明白神已經赦免了祭司的罪,神已經赦免了官長的罪,而且神悅納了他們所獻的祭!幫助百姓看見神對領袖的赦免,也幫助領袖恢復與神和好的地位,並重新建造領袖在百姓中的信任和尊榮。這,就是神為人預備的赦罪之恩!這,是何等的恩典啊!

b. 百姓個人誤犯所獻的贖罪祭(v27-31)

「27 「『民中若有人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誤犯了罪, 28 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他就要「就要為所犯的罪,牽一隻沒有殘疾的母山羊為供物」。對於貧窮的百姓,連母山羊都付不起的,可以獻上母的綿羊羔。對於百姓的要求,與官長的又不一樣。官長獻的贖罪祭是公山羊,百姓個人獻的是母山羊或是母綿羊羔,價值上有差別。其餘的步驟就與官長獻贖罪祭的步驟一樣。再一次提到,當祭司在壇上燒脂油的時候,無論是獻母山羊,或是母的綿羊羔,「至於所犯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他必蒙赦免。」

最後,我們來默想關於這一章贖罪祭的條例

無論是祭司,是官長,是個人,又或是以色列全會眾犯了罪長老來代表,都必須做三件事,(1)把贖罪祭牲牽來,(2)按手在牲畜的頭上,(3)親手宰了。這整個過程,心裡會有什麼感受?這隻牛,這隻羊,沒有罪,沒有錯,卻要代替我被殺?也許這隻牲畜是自己從小養大的牲畜,主人與牲畜之間若是有感情,就更加難以接受。今天的我們,很難理解獻祭的畫面,但我們可以想像,若是我們把自己的寵物獻上為祭,那時什麼樣的感覺呢?我想,一次的經歷,就足以讓我們對此罪惡恨之入骨,心中緊記不要再犯同樣的錯了!

親愛的,神呼召我們成為屬神的子民,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國民。神要親自住在我們中間,與我們相會。我們必須對付我們的罪!恩典不表示放縱,也不表示我不需要遵守神的話語。(約壹1:9)「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阿們?

讓我們來禱告,

主啊,感謝主,為我們預備的赦罪之恩。其實在舊約時代,主祢本就是滿有恩典、憐憫的神,祢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祢赦免我們的罪,祢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祢為當初的以色列百姓預備了贖罪祭的條例,好讓贖罪祭牲擔負了他們的罪,以至於他們可以來到祢的面前,來對付他們的罪,來親近你,來成為祢聖潔的百姓。今天,主祢也幫助我們,無論我們是領袖,或是剛信主的基督徒,我們都要謹慎的追求聖潔的生活,願意坦承的面對自己的罪,來到祢的面前認罪悔改,而不是遮遮掩掩。因為主祢是信實的,必赦免我們的過犯,並幫助我們靠著聖靈過得勝的生活,成為屬神的子民,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國民!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