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第十六章 :贖罪祭


2022 年4 月16 日利未記第十六:贖罪祭

 

弟兄姐妹平安。今天我們一起查考利未記16章,贖罪祭的條例。根據猶太曆法,每年七月初十是贖罪日。大祭司亞倫和承接他職務的大祭司要在當日為自己全家和以色列會眾獻上贖罪祭。(32-34節)大祭司進入至聖所, 既本章中提到的聖所之前,要先用水洗身,再穿上細麻布聖內袍和細麻布褲子,腰束細麻布帶子,頭戴細麻布的冠冕(4節)。這些動作都表明了祭司要懷著謙卑,敬畏的態度,為自己和百姓贖罪。這些規定是在律法時代的要求,做在人的外面,因為那時候耶穌基督還沒有完成救贖,神也不可能容忍滿身污穢的人每天的來到他的面前。所以,當亞倫的兩個兒子沒有按照神指定的時間和正確的方式來到神面前時,神就會擊殺他們(1-2節)。 但是到了恩典時代以後,我們不必在通過祭司為我們的過犯獻上每年一次的贖罪祭,而是可以借著耶穌基督,每天親自來到神的面前懺悔自己的罪惡和過犯。當神看到我們時,因為耶穌寶血的遮蓋,他看到的不再是我們,而是耶穌在我們裡面活(加2:20)。因此,我們儘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座前,為要得憐憫,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希4:16)。簡單瞭解贖罪祭的背景後,我們再詳細查考贖罪祭的整個過程。

首先,大祭司第一次進入至聖所,要帶一隻公牛犢為贖罪祭(3節)。亞倫要把公牛獻上,為自己和本家贖罪(6,11節)。要拿香爐,從耶和華面前的壇上盛滿火炭,又拿一捧搗細的香料,都帶入幔子內 (12節)。把香放在火上,使香的煙雲遮蓋法櫃上的施恩座,免得他死亡(13節)。也要取些公牛的血,用指頭彈在施恩座的東面,又在施恩座的前面彈血七次 (14節)。

這裡有幾個細節:第一,亞倫要先為自己和本家的罪獻上,才能為百姓獻上。在律法時代,即便是每天侍奉神的大祭司,都難免落入罪的權勢中,更何況是普通會眾。這是因為,律法使人知罪,但是律法沒有能力使人戰勝罪。正如羅馬書第七章所說的: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羅7:7)。14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 15 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 16 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 17 既是這樣,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羅7:14-17節)。要想徹底解決罪的問題,必須等到耶穌基督的時代。

第二,香的煙雲遮蓋施恩座,象徵著聖徒的禱告可以遮掩我們的過犯。施恩座在原文中是遮蓋的意思,神因著我們悔改的心暫時掩面不看我們的罪惡。但是,遮蓋罪惡和過犯不等於除去過犯,因為神是公義的,罪的工價就是死,與神永遠的隔絕。只有當耶穌替我們擔當了罪的代價以後,我們才能真正的得到神的赦免。所以,我們不僅要認罪悔改,還要讓耶穌基督做我們生命的主,把我們的舊人與耶穌同釘十字架,每天順從神的靈引導,戰勝肉體的私欲, 我們才會真正脫離罪的捆綁,得著耶穌的生命,進入神的豐盛和榮耀中(羅8:1-11)。

第三,大祭司要用公牛的血潔淨施恩座。神的聖潔和人的污穢是不能相容的,因此,必須用血潔淨施恩座。這裡的血是公牛的,本身沒有潔淨的功效,因為公牛是受造之物,並不能真正除去人的罪。神這樣規定,是因著他的憐憫和恩典。這裡和亞伯拉罕信神,就算為他的義是一個道理。既然是算為義,就不是真正的義,乃是神的寬容。同樣的,牲畜的血只能象徵性的潔淨,真正能夠除去人的罪惡的,乃是創造者的生命,就是耶穌基督甘心為我們舍去的,他的寶血為我們流出(來9:11-14)。當然,在耶穌成就這一切之前,神只能用動物的血代表這個過程,使他的選民不至滅亡。

然後,當大祭司為自己和本家贖罪以後,他就要為百姓的罪獻兩隻公山羊當作贖罪祭。具體的步驟是這樣:大祭司要把兩隻公山羊安置在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為那兩隻羊拈鬮,一鬮歸於耶和華,一鬮歸於阿撒瀉勒。亞倫要把那拈鬮歸於耶和華的羊獻為贖罪祭,但那拈鬮歸於阿撒瀉勒的羊要活著安置在耶和華面前,用以贖罪,打發人送到曠野去,歸與阿撒瀉勒。(7-10)隨後他要宰那為百姓作贖罪祭的公山羊,把羊的血帶入幔子內,彈在施恩座的上面和前面,好像彈公牛的血一樣。(15)

這裡有幾點需要解釋。第一,阿撒瀉勒原文的意思“完全除去”,由“山羊”與“除去”兩個字合併而成。送這只羊去曠野,表示讓以色列的罪惡遠離會眾。但是我們知道,神的心意是完全除去罪惡,而非每年一次,暫時的象徵性的除去。神的做法是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林後5:21)。因此,我們從接受耶穌成為救主的那天起,就走上了釘死罪人,活出基督的道路。第二,亞倫把作贖罪祭的公山羊的血彈在施恩座上,象徵著耶穌的寶血已經潔淨了信靠他的人。因此,仇敵便沒有權柄再用我們的罪在神面前控告我們。罪的代價已經被耶穌的犧牲付清了,我們也不必背負著過去的罪惡感活在仇敵的控告中。但是,這不等於我們可以繼續犯罪,或者斷斷續續的犯罪。神借著老約翰告訴我們: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約一3:6)。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約一3:9)。所以,當我們每天保持和神連接的生活,神的道就會在無形中改變我們,使我們渴慕神,厭惡罪。從前那些來自世界的誘惑,就不再有能力捆綁我們,因為基督已經勝了世界。下面我們再回到本章,看看亞倫接下來要做什麼。

接著,亞倫為自己和百姓分別獻上一隻公綿羊為燔祭 (3,5)。他進聖所贖罪的時候,會幕裡不可有人,直等到他為自己和本家並以色列全會眾贖了罪出來。他出來,要取些公牛和公山羊的血,抹在壇上四角的周圍,從壇上除掉以色列人諸般的污穢,使壇成聖(17-19)。最後,他要脫下聖衣,用水洗身,穿上衣服,獻燔祭。贖罪祭牲的脂油要在壇上焚燒。公牛和公山羊要搬到營外,將皮,肉,糞用火焚燒。送羊到曠野的人和焚燒的人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後進營。(22-28)百姓在這日要刻苦己心,什麼工都不可做。(29-31)

在最後這個環節中,有幾個細節要注意。第一,神的聖壇因著事奉之人的罪變得污穢,因此神要不斷用祭牲的血使壇重新聖潔。想到現在的事工,我們是否也帶著屬地的心態來事奉神,把事工當成向人炫耀的憑據,甚至於像中世紀的天主教那樣,把事工當成發財的手段,以至於污穢了神的壇和神的殿?因此,我們時刻要警醒,免得落入仇敵的謊言中,把福音傳給別人,自己卻被神棄絕了。第二,祭司和同工在完成工作以後,要用水洗身,潔淨自己。水帶來的潔淨只是象徵意義,只有神的聖靈能真正的潔淨我們。就像施洗約翰說的: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但有一位能力比我更大的要來,我就是給他解鞋帶也不配,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路3:16)。那麼問題來了,我們是否每天都來到神的面前,接受聖靈的洗禮?當我們聽到聖靈的聲音,照亮我們心中的污穢時,我們是否願意放棄心中的驕傲,完全的降服在神的手中,任他雕琢?求神憐憫我們,賜給我們謙卑的心,每天都被神得著。

下面我們一起來禱告:親愛的主耶穌,謝謝你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一次性的贖回我們。因為有你,天父看待我們,不再是滿身污穢的罪人,而是看見聖潔的主活在我們裡面。求你開我們的眼睛,看見自己的問題,且願意來到你面前,背負自己的十字架,治死罪人,活出你的生命。不僅在地上作你榮耀的見證,而且在天上為你征戰,在你的國度裡過得勝的生活。阿們。

謝謝你收聽西雅圖靈糧堂的每日靈修podcast,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父神的慈愛,和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同在,從今直到永遠。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