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第十八章 :分別為聖的婚姻生活


2022 年4 月18 日 利未記第十八:分別為聖的婚姻生活

 

我們利未記快完成一半了,哈利路亞!現在給自己拍拍肩膀,對自己說good job!一般人認為利未記比較枯燥乏味,所以讓我們彼此鼓勵、彼此陪伴,一起完成整本利未記,並祈求聖靈每天透過利未記對我們說話,阿們?其實利未記充滿了許多的神的寶藏,讓我們用心來默想,來發掘神律例典章中的奇妙!

利未記其中最重要的主題之一是「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神已經救贖以色列百姓脫離了埃及,在還未進入應許之地之前,神呼召他們成為屬神的子民,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國民。因為聖潔的神要住在百姓當中,所以神教導他們要聖潔。因此就有了利未記,記載神教導百姓分別為聖的生活方式,涵蓋的不只是獻祭的事宜,還包括了生活的各個層面。今天我們要來看的,就是《分別為聖的婚姻生活》

我們經常問,讀舊約跟我有什麼關係?其實,在新約時代的今天,神同樣在呼召我們分別為聖,過聖潔的生活!(彼前2:9,11)9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11 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勸你們要禁戒肉體的私慾;這私慾是與靈魂爭戰的。」所以彼得在上一章就說,(彼前1:13-16)「13 所以要約束你們的心,謹慎自守,專心盼望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所帶來給你們的恩。 14 你們既作順命的兒女,就不要效法從前蒙昧無知的時候那放縱私慾的樣子。 15 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 16 因為經上記著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利未記的高潮,我認識是16章。神教導百姓《贖罪日》。(利16:30)「30 因在這日要為你們贖罪,使你們潔淨,你們要在耶和華面前得以潔淨,脫盡一切的罪愆。」贖罪日指向耶穌基督的死,背負世人的罪,為世人受刑罰,除去世人的罪孽。因此,我們才能夠得潔淨,才能夠追求聖潔,活出分別為聖的聖潔生活。

接著,利未記17-20章,就是在教導百姓生活層面的分別為聖。利未記21-22章則是關於祭司的分別為聖。

  • 利17:分別為聖的屬靈生活。不可隨己意亂獻祭。
  • 利18:分別為聖的婚姻生活。禁止不敬虔的性關係。
  • 利19:分別為聖的日常生活。
  • 利20:分別為聖的治理與管教。對於淫亂,一定要處置。

今天,就讓我們來透過利未記18章,來明白神所教導《分別為聖的婚姻生活》。

I. 分別為聖的婚姻生活,準則在於神的律例典章,不是周圍的列國(利18:1-5)

「1 耶和華對摩西說: 2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這祢神重複了三遍「我是耶和華」,其中兩遍神強調「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神是自有永有的Jehovah,也是以色列百姓的Elohim!所以我們要按照神的律例典章來活出分別為聖的生活。親愛的,在我們生活的大小事上,誰說的算呢?當然是神!因為耶和華是我們的神,我們要遵守祂的一切命令!所以,論到《分別為聖的婚姻生活》,神教導兩方面,(1)不可效法他們過去認識的埃及地居民,以及將來迦南地居民的行為和惡俗。(2)他們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

a. 不可效法世人(v3)

「3 你們從前住的埃及地,那祢人的行為,你們不可效法,我要領你們到的迦南地,那祢人的行為,也不可效法,也不可照他們的惡俗行。」

人其實很喜歡效法,現在流行什麼,大家就效法,跟上潮流。我高中時期在我的家鄉曾經一時流行泡麵捲髮,班上就有些人去燙頭髮。後來又流行郭富城的髮型,班上也好幾位長髮女孩突然變成了帥氣的短髮女孩。近年來更是瘋狂到一個地步,流行整容!不再只是髮型和服裝,就連一個人的樣貌也可以跟上潮流。對這年代的藝人和網紅,說實話怎麼看都覺得大家整得很像!所以現代人的審美觀念不再是美不美,而是要有辨識度。誇張吧?

我們換個角度來看,世人是怎麼看我們的?聖經教導不要效法世人,世人卻認為我們守舊,古老,玩梗不變。事實上真的是這樣嗎?這時代追隨跟上潮流,標榜要進化,不要變成思想頑固的老古董。聽起來好像挺有意思的。其實,我們是有跟上時代的轉變,譬如科技的發達。我們並沒有繼續以騎馬為代步工具,或如原始人一樣住山洞,穿草衣,以打獵為生。但是,世人所謂的跟上潮流不只這些,還包括了追求奢侈的生活品質,推崇我行我素的自由,甚至顛倒是非、扭曲道德觀念,以善為惡,以惡為善。這些世界推崇的生活方式,世屬的理念和思維,以及行為上的言行舉止,我們都「不可效法」。我們要謹慎,要學會分辨,不要糊裡糊塗的被牽著鼻子走。

這一章特別提到的,是性關係方面的「不可效法」。神非常看重《分別為聖的婚姻生活》,我們絕對不能依照世屬的方式陷入淫亂。婚姻不像科技,婚姻從一開始就是神設立的婚約,一直都沒有改變,不會像科技那樣隨著世代更新的改變。

那麼不可效法世人,我們該效法什麼呢?對,我們要效法的就是神的律例典章!

b. 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v4-5)

「4 你們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人從一出生,就是以模仿父母和身邊的家人來學習和成長。人的模仿和效法,有些是刻意,有些是無意,潛移默化的跟了上去。所以神告訴我們,「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所以要我們效法祂,從祂的律例典章中學習神的價值觀和神子民的生活方式。

「5 所以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我是耶和華。」我們活著,是靠神口中的話語而活!耶穌自己如此,並且也如此教導!因為我們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的話語,阿們?今天我們遵行神的律例典章,不是一堆規條而已,而是得著生命!

這祢教導「不可效法」世界,要「遵守神的律例典章」,其實,與新約聖經教導的理念是一樣的,因為神的原則不變。不可效法世界,要察驗神的旨意(參羅12:2)。不可效法過去放縱情慾的樣子,我們要聖潔,因為召我們的神是聖潔的,所以在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聖潔(參彼前1:13-16)。我們不但有聖經,我們還有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可以效法,所以淫亂並一切汙穢,或是貪婪,在我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因為無論是淫亂的,是汙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國祢都是無分的,所以我們不可與那悖逆之子同夥(參弗5:1-7)!此外,我們還有使徒為我們效法的榜樣(參林前4:14-16)!以及那些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都是我們效法的榜樣(參來6:9-12;13:7)!我們效法主,也要效法他們,像他們效法基督一樣(參林前11:1;帖前1:4-7;帖下3:6-9;)

同樣,追求《分別為聖的婚姻生活》,我們「不可效法」世人,我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因此,我們必須經常默想神律例典章。經常接觸什麼,就受什麼影響。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現代的電視劇,推崇同居生活、婚前性關係、甚至婚外情。若一個人經常花很多時間看電視劇和電影,久而久之,他的思維會被影響,以至於隨波逐流,以為這就是真愛,這就是信任,這就是先進開放的年代。 反過來,如果我們經常讀神的話語,晝夜默想神的律例典章,我們就會越多明白神的心意,能以分辨是非。沒有神的話語,我們就不可能活出神的旨意,反而被世界觀混繞。所以,我們必須下定決定,每天花時間下功夫來默想神的話語,追求分別為聖的生活!

II. 分別為聖的婚姻生活,禁止骨肉之親的性關係 (利18:6-20)

「6 你們都不可露骨肉之親的下體,親近他們。我是耶和華。」

其實,這一章所禁止的性關係,在人不完全的良心看來也是不妥當的。無論婚姻以內或是以外,至親之間的性關係是神禁止的。有學者甚至認為這祢的禁止,也包含了色情影片和書籍。

接下來就是一連串的「不可」,從至親關係的母親,漸漸往外到鄰舍的妻子。這祢禁止的有哪些骨肉之親呢?「不可」與哪些人有性關係呢?

    1. 母親(v7),因為與母親有性關係就是「羞辱了你父親」,而且「她是你的母親」
    2. 繼母(v8),就連沒有血緣關係的繼母也不可以,因為「這本是你父親的下體」
    3. 姊妹(v9),「不拘是異母同父的,是異父同母的,無論是生在家,生在外的」,一律禁止。在當時候有些外邦人習俗認為與母親、女兒或姊妹結婚,可以在他們的偶像面前贏得特別待遇。神不要神的百姓隨處世人荒謬的惡俗。
    4. 孫女或外孫女(v10),因為與他們有性關係「就是露了自己的下體」
    5. 同父異母的妹妹(v11),就是從繼母和父親生的女兒,因為「本是你的妹妹」
    6. 姑母(v12),因為「她是你父親的骨肉之親」
    7. 姨母(v13),因為「她是你母親的骨肉之親」
    8. 伯叔之妻(v14),與伯叔母有性關係,就是「羞辱了你伯叔」,因為「她是你的伯叔母」
    9. 兒媳婦(v15),因為「她是你兒子的妻」
    10. 弟兄之妻(v16),「這本是你弟兄的下體」
    11. 同時娶妻子原本的女兒、孫女、外孫女(v17),因為「她們是骨肉之親」。這祢特別說「這本是大惡」
    12. 同時娶妻子的姊妹(v18),「你妻還在的時候,不可另娶她的姐妹作對頭」
    13. 經期當中的女人(v19),因為行經時不潔淨,不能親近她,與她有性關係。
    14. 鄰舍的妻(v20),此淫行「玷污自己」

III. 分別為聖的婚姻生活,禁止與偶像、與同性、與獸的淫亂(利18:21-23)

除了禁止骨肉之親的性關係,接下來還有三方面的禁止,並且三次都各給了一個原因。這些都是當時外邦人的習俗,神特別吩咐不可效法。

1.  禁止使女兒經火獻給摩洛

「21 「『不可使你的兒女經火歸與摩洛,也不可褻瀆你神的名。我是耶和華。」這祢神給出的理由是,「我是耶和華」,不能與偶像行淫。

2. 禁止與同性苟合

「22 「『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

3. 禁止與獸淫合

「23 「『不可與獸淫合,玷污自己。女人也不可站在獸前,與牠淫合,這本是逆性的事。」

IV. 分別為聖的婚姻生活,不可玷污自己,不可玷污地,免得被地吐出去Tǔchū qù(利18:24-39)

「24 「『在這一切的事上,你們都不可玷污自己,因為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列邦,在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原來這些神禁止不敬虔的性關係,玷污了人自己!神提醒他們,將要帶領他們進入所應許的迦南美地,原本的居民就是如此玷汙了自己,所以神等到他們罪惡滿盈的時候把他們趕逐出去。他們的惡行,包括淫亂的惡行,玷污了自己,也玷污了地。「25 連地也玷污了,所以我追討那地的罪孽,那地也吐出它的居民。」親愛的弟兄姊妹,現今世代的環保主義,沒有看見真正毀了這地的,不只是無止盡的樹木砍伐或動物虐待。其實,真正毀了這地的,是人的罪惡,這祢特別提到錯亂的性關係玷污了人,也玷污了地!到一個地步地也受不了如此滔天的大罪,地要把居民吐出去。

「26 故此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這一切可憎惡的事,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都不可行。」百姓必須分別為聖,追求聖潔的生活,包括聖潔的婚姻生活。神再次重複說一遍,「27 在你們以先居住那地的人,行了這一切可憎惡的事,地就玷污了。」所以神嚴厲的囑咐他們一定要守神的律例典章,不可行淫,「28 免得你們玷污那地的時候,地就把你們吐出,像吐出在你們以先的國民一樣。」

神教導,「29 「『無論甚麼人,行了其中可憎的一件事,必從民中剪除。」對於此惡行,不能置之不理,絕對不能縱容!選擇靜默不要,只會導致百姓的腐敗。我們必須按照神的心意去處理。

「 30 所以你們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你們隨從那些可憎的惡俗,就是在你們以先的人所常行的,以致玷污了自己。」最後,神再次強調,「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就算我們不明白、不理解,也要順服,也要遵守神的律例典章,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祂怎麼說,我們就怎麼做!阿們?

最後,我們來禱告。

主啊,感謝祢,透過利未記18章來教導我們《分別為聖的婚姻生活》。原來婚姻也是屬神的事,是祢在乎的事,所以在祢的律例典章祢特別有這方面的教導。主啊,我們在婚姻上追求聖潔,我們不要效法世界的風俗,乃是按照主祢的律例典章。因為主祢是耶和華我們的神!我們不屬於這世界,我們不要效法這世界對婚約以外錯亂的性關係。我們要遵祢的典章,守祢的律例,按此而行,而且因此活著。因為祢是耶和華我們的神。

主啊,赦免我們的世代,如當時候的迦南人,因可憎的惡俗玷污了自己,也玷污了這地。求主赦免我們這世代淫亂的罪!求主幫助祢的百姓,活出分別為聖的生活,活出分別為聖的婚姻,成為這世代的見證,在黑暗的時代發出祢的光來照耀這地,彰顯耶穌基督的救恩,顯明耶穌基督的生命。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