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書第二章:信心因行為得以完全


2023  年 12 月 12日雅各書第二章:信心因行為得以完全

 

弟兄姐妹們平安!歡迎你收聽每日靈修Podcast。 今天我們來讀雅各書第二章。 主題是:信心因行為得以完全

雅各在本章中針對初代教會中出現的兩個問題對信徒作出勸勉。 第一個問題是以貌待人,對來到教會的會眾區別對待;第二個問題是空泛的信心,只是口中說說而已,沒有信心的行動。 這兩個問題在當代的教會仍然存在。 究其根本,這兩個問題的根源都是我們的老我作祟。 在基督裡重生了的基督徒應當有全新的價值觀,切實做到愛神和愛人,不只是言語,還包括行為。 雅各的提醒對我們現今的基督徒仍然適用。

本章的經文分成兩個段落。

第一段,1-13節,不可偏心待人。

雅2:1 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

第二章的一開頭,雅各就指出在教會中的問題:以貌待人。 “以貌待人”是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亞當夏娃犯罪之後,我們將判斷人的權柄從上帝那裡攫取,看到長得美的、外表亮麗光鮮的就以為是好的。 這完全不是神的眼光。 早在撒母耳記中,神就以此指責先知撒母耳:“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 “(撒上16:7)

在這裡,雅各指出,因為我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就不可再以舊有的眼光和方法來看人,特別是不可按著外貌待人。

接下來的兩節,雅各以在教會中可能出現的情況舉例說明,這種情況有可能在耶路撒冷的教會曾經發生過。 對一個「戴著金戒指、衣著華美的人」畢恭畢敬,邀請他坐在會堂中的好位子上,對穿著骯髒衣服的窮人卻面露嫌棄,只讓他站在那裡或者坐在地上,雅各指責這樣的行為:第四節,這豈不是你們偏心待人,用惡意斷定人嗎?

為何不可偏心待人呢?雅各列出三個理由。

1. 違背了耶穌的教導。

雅2:5-7 我親愛的弟兄們,請聽!神豈不是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叫他們在信上富足,並承受他所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國嗎?6你們反倒羞辱貧窮人!那富足人豈不是欺壓你們,拉你們到公堂去嗎?7他們不是褻瀆你們所敬奉的尊名嗎?

雅各提醒教會的弟兄姐妹,神的揀選跟人在世上的貧窮與富足無關。 耶穌在地上傳道之時,跟隨他的大都是貧窮的人。 耶穌稱他們“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雅各在此大概是想到了登山寶訓中的這個應許。 第五節雅各所說就是對這八福之一的解讀。 貧窮的人因為他們沒有外在的物質可以倚靠,就會更加靠神。 而靈裡貧窮的人會比較容易產生謙卑的態度。 當他們來信靠耶穌的時候,耶穌就讓他們在“信上富足”,並應許他們承受天國。 反之,在當時的耶路撒冷,有權有勢的貴族階層,包括撒都該人和法利賽人,聯手逼迫基督徒。 雅各提醒教會的信徒,他們以社會地位的高低、財富的多少來待人乃是與耶穌的教導背道而馳。

2. 違背了“愛人如己”的律法。

雅各引用的經文「要愛人如己」記載在利未記十九章18節。 這也是耶穌的教導。 雅各提醒教會:「但你們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是違背了“愛人如己”的律法。 在第10節中,雅各闡述了他對於違背律法的理解:「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 “對此,保羅的看法完全相同。 律法不是罪,而是叫人知罪。 律法是訓蒙的師傅,引導我們進入神的救恩。 沒有一個人能夠守住全備的律法,這也是為什麼神在摩西的律法中,除了道德律之外,又設立了祭司制度。 因為神知道人的軟弱,知道人們的局限性,在我們接受基督的救恩之前,人不可能不犯罪。 因此,贖罪祭就是舊約中人到神的面前,為自己違背神的律法而悔改認罪,神赦免人的途徑。 而在新約的時代,耶穌基督為我們一次獻上,永遠有效的贖罪祭。 “為此,他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 “(來9:15)

然而,神救我們脫離罪,並不是叫我們繼續犯罪,也不是叫我們不再遵守律法。 現今的弟兄姐妹又兩個誤區,第一個就是以為神赦免了我們的罪,是不是就可以隨意,即使犯罪了也沒關係,反正到神的面前來求一下,神就赦免了;第二就是以為律法都是過時的了,在新約的時代不必遵守律法,只要恩典就夠了。 這兩種觀點都是錯了。 關於是否能夠繼續犯罪,保羅在羅馬書第六章有詳細的論述,他鼓勵信徒:“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 “(羅6:12)關於律法是否過時了,我們要瞭解摩西律法的兩個層面:一個是道德律,這些永遠不會過時,反而因著我們有神的靈在我們裡面,從心而發出的遵行有更高的標準。 就如耶穌在登山寶訓中的教導,不是“廢掉律法,乃是成全”。 另一個層面是禮儀律,包括舊約中的祭祀制度、割禮、節期、飲食等等。 保羅指出:「這些都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 “也就是說,舊約中的這些禮儀律是預表基督。 如今基督的工作已經完成了,就沒有必要恪守舊約中的禮儀了。 因此,律法不是過時了,而是被耶穌基督的救贖工作成全了。

3. 不憐憫人的受無憐憫的審判。

雅2:13 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

在這一節中,雅各指出為著我們自己將來的好處,也應當以憐憫待人。 因為若是我們不以憐憫待人,也必受“無憐憫”的審判。 就像馬太福音十八章中那個無憐憫心的僕人,自己得了恩典,被主人免去一千萬銀子的債務,卻對欠自己十兩銀子的同伴毫無憐憫。 在故事的最後,這個無憐憫心的僕人被震怒的主人以“無憐憫”的方式審判。

雅各在這裡其實就是在說,若是我們在教會中“以貌待人”,而不是以憐憫待人,我們也會受到如此的審判:按照我們原本的罪受審。 這樣的審判何人能夠承受呢!

第二段,14-26節,信心因行為才得以完全。

雅2:14 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

雅各在這一節提出教會的另一個問題,就是口頭上的空泛的信心和屬靈。 雅各以兩個質問來提醒信徒:沒有行為的信心毫無益處;這信心也不能夠救他。

這節經文是聖經中很有爭議的一節。 因為我們都知道,保羅在羅馬書中闡述「因信稱義」:「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為何這裡雅各卻說:這信不能救他?

我們需要瞭解雅各在這裡所說的信心,是沒有行為作為支持的信心,也就是只是在口上說說而已,這種信心的真實性很值得懷疑。 或許有這種信心的人連他自己都還不明白他是否真的相信神,何為信靠耶穌。

跟之前的結構一樣,雅各在提出問題之後,以教會的實例為佐證,指出問題的表現。 第15到16節,雅各所舉的例子就是看見弟兄有需要,卻不給與實際的幫助,只是說“我為你禱告”。 雅各斥責這樣的信心:第17節,“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這裡,雅各表達自己對於”信心“的觀點:信心與行為是緊密相連,不可分的。

雅2:18 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 “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

這裡雅各提出他有可能遭到的反駁。 這反駁是基於初代教會中對於聖靈恩賜的理解。 在哥林多前書12章,保羅指出,聖靈隨己意分賜給不同的人不同的屬靈恩賜。 因此,在這裡,雅各假想反對他的人可能會以此反駁:有人有“信心”這個恩賜,有人有“行為”這個恩賜,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嗎?為何一個人有信心,就一定要有行為呢?

對此,雅各反駁:行為將信心顯明出來;若是一個人沒有與信心相稱的行為,那麼,他根本就不可能讓人看到他的“信心”。 因此,這樣的信心是假的,是死的,是不存在的。

為此,雅各以反例來表明自己的觀點。

雅2:19 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

在福音書中,我們可以看到鬼魔如何信神。 他們甚至比門徒更早認識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 馬可福音3:11 汙鬼無論何時看見他,就俯伏在他面前,喊著說:“你是神的兒子!”然而,魔鬼對耶穌基督的“信心”卻是沒有行為的信心,他們不可能信靠神,遵行神的話語去作良善的事。 因此,雅各指出,此種“信心”與真實的“信心”是南轅北轍,毫不相干。

第20到26節,雅各舉出兩個舊約中的實例,亞伯拉罕和妓女喇合,他們的信心都是以行為顯明出來的真實的信心。

雅2:21 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

這裡「因行為稱義」的說法常常讓人質疑,保羅不是強調「因信稱義」嗎?為何雅各卻說是「因行為稱義」呢?我們需要知道,在這裡,亞伯拉罕的將神應許他的獨生子以撒獻給神這件事,不是以此“換取”神“稱他為義”,而是恰好就源自於他對於神真實的信心。 希伯來書11:17節如此解釋:「亞伯拉罕因著信,被試驗的時候,就把以撒獻上;…他以為神還能叫人從死裡復活,他也彷彿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 ”

雅2:22 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存,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以成全。

這是雅各關於行為和信心的一個偉大的結論:讓我們知道,對神真正的信心一定會有與此信心相匹配的行為,而沒有行為的信心是不完全的,惟有因著行出來的才能讓信心得以成全。

第23節中雅各引用創世記15:6,「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佐證自己對於亞伯拉罕在行為中見證信心的理解。 而亞伯拉罕有行為之信心讓他「得稱為神的朋友」。 雅各引用舊約中神對亞伯拉罕的稱呼,表明亞伯拉罕因其深厚的信心及實際的順服,而得著神賜與的獨特地位:成為神的朋友。

第25節中雅各以舊約中另一位大有信心的女人:妓女喇合的例子,指出她得以被稱為義,被拯救和接納稱為以色列民族中的一員,也是因為她因著信心所行出來的作為:接待以色列的探子,並幫助他們從耶利哥城逃走。

雅2:26 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這一節,雅各再一次重複他論述的主題,作為此段的結束。 雅各將行為和信心類比於靈魂和身體。 正如身體沒有賜其活力的靈,只不過是行屍走肉,信心沒有帶來活力的行為也是死的。 再一次,雅各讓我們看見,他強烈主張人必須擁有正確的“信心”,那就是“有行為的信心”。 否則,基督教就變成無效的空談,再無資格被稱為信仰。

雅各的勸勉讓我們反思自己的行為。 我們是否常常說自己有信心,行出來的卻是沒有信心的表現呢?就像雅各所說的例子,在我們的身邊不是也經常發生嗎?盼望我們能夠有活潑的信心真實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