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前書第四章:萬物的結局近了


2023  年 12 月 19日彼得前書第四章:萬物的結局近了

 

弟兄姐妹們平安!歡迎你收聽每日靈修Podcast。 今天我們來讀彼得前書第四章。 主題是:萬物的結局近了

苦難是基督教一個重要的主題。 初代的基督徒深知為基督的名受苦的道理。 他們以自己能夠為基督的名受苦而倍感榮耀。 因為他們知道,這證明他們與基督有份。 彼得在前面一章,已經勸勉基督徒要為義受苦,稱這樣行是“有福的”。 在本章,彼得更進一步講到為基督的名忍受苦難。 因為萬物的結局近了,彼得勸勉神的教會三件事:與罪斷絕,彼此相愛,為作基督徒受苦而歡喜快樂。

本章的經文分為三個段落。

第一段,1-6節,勸勉信徒與罪斷絕。

彼前4:1-2 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 2你們存這樣的心,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慾,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

“基督在肉身受苦”的定義在三章18節,指向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受苦受死。 彼得勸勉:跟隨基督的信徒也當有“這樣的心志”,指三章17節中提到的“神的旨意是叫你們因行善受苦”,也就是說,因為信仰、跟隨基督而遭受逼迫的這種苦難。 “心志”指態度,就是以苦難為必然的事,不以為恥,反以為得勝和榮耀。 彼得解釋,若是基督徒存有這樣的心志,就如同手握能夠抵擋罪的兵器,可以與罪斷絕。

第一節後半句不可理解為「肉身的受苦讓人不犯罪」。 因為這不是實際情況。 許多在肉身受苦,甚至是為主受過苦的人,仍然有可能會犯罪。 那麼彼得在這裡是在表達什麼意思呢?他是在說,若是一個基督徒因“行善受苦”,他仍然順服神,不因苦難過大而離棄神,他就是清楚地與罪決裂,在靈裡得著堅固。 受苦之後,他必會更加堅定地過屬靈生活,以順服神為首要,並不怕任何苦難的折磨。

第二節解釋何為“與罪斷絕”,就是“不從人的情慾,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 “人的情慾,莫過於關心自己的身體。 彼得在這裡所要表達的意思,是若一個人甚至能夠因順服神而承受他人對自己人身的攻擊,還有什麼身體的慾望不能脫離的呢?這個人就是具備了將自己的老我連同轄制這個老我的罪釘在十字架上的心志,以及順服神旨意的渴望了。

從彼得的勸勉中,我們能夠感受到彼得對於時間的緊迫感。 第三節,彼得指出為什麼基督徒該立定心志與罪斷絕,以順服神來度過在世界上“餘下的光陰”。 那就是以往未信主之時,我們“隨從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惡欲、醉酒、荒宴、群飲,並可惡拜偶像的事”,這些事都是在浪費光陰,彼得說這樣的“時候已經夠了”。 言下之意,彼得呼籲耶穌基督的跟隨者,“醒過來吧,不要再浪費寶貴的時間了,以往,你們不明白,因此活在罪中;如今,既已明白了,跟隨了耶穌,就當活出神的旨意;你們浪費的時間已經夠多的了,不要再回到罪中了!”

跟隨耶穌的人所選擇的,是一條與世界決裂的道路。 基督徒立定心志為主受苦,與罪斷絕,不但叫不信者奇怪,而且叫他們因此毀謗基督徒。 二零一九年,科羅拉多一位蛋糕店的老闆基於他的信仰,拒絕為一對同性戀者提供結婚蛋糕,結果被告上法庭,認為他是歧視。 這就是典型的因基督信仰遭人毀謗的事件。 彼得勸勉信徒,第五節,“他們必在那將要審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帳。

彼前4:6 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要叫他們的肉體按著人受審判,他們的靈性卻靠神活著。

接續第五節,每個人都需要在神面前為他們所行的受審判,因此,在彼得的時代已經死去的人,在他們活著的時候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 傳福音的目的,不是要免除人肉身的死亡,乃是要拯救他們的靈魂,不至在最後的審判時被定罪。 希伯來書9:27說,「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福音的意義在於,約翰福音3:17-18,”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 ”

第二段,7-11節,如何彼此切實相愛。

彼前4:7-11 萬物的結局近了,所以你們要謹慎自守,警醒禱告,8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 9你們要互相款待,不發怨言。 10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 11若有講道的,要按著神的聖言講;若有服侍人的,要按著神所賜的力量服侍,叫神在凡事上因耶穌基督得榮耀。 原來榮耀、權能都是他的,知道永永遠遠。 阿門!

在這一段中,彼得勸勉弟兄姐妹在教會中當如何行。

1. 警醒禱告,切實相愛(7-9節)

彼前4:7-9 萬物的結局近了,所以你們要謹慎自守,警醒禱告,8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 9你們要互相款待,不發怨言。

基督徒不同於非基督徒的一項特權,就是神已經將結局告訴我們了。 這個世界終將要過去。 如今世上發生的一切,都在應驗耶穌基督對於末世的描述。 跟隨耶穌的彼得親耳聽過耶穌關於末世的警告,他也牢牢記住了耶穌的教導:“你們要時時警醒,常常祈求,使你們能逃避這一切要來的事,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 “(路21:36)因此,彼得在第七節中勸勉信徒:要謹慎自守,警醒禱告。 就是說為了能夠保持警醒禱告,在生活中有節制,不要醉酒,保持清醒的頭腦。

耶穌在離世之前賜給門徒一條新的命令:“你們要彼此相愛,想我愛你們一樣。 “彼得在這裡必是想起了耶穌關於彼此相愛的命令。 不僅如此,彼得解釋如此做的原因是“愛能遮掩許多的罪”。 當我們愛一個人的時候,會比較容易忽略一個人在言語和行為上對我們的冒犯,不去計較就是在“遮掩”過犯。 我們可能會問,那麼,如果我不去跟他指出,他如何能夠知道他犯錯了呢?這樣的“遮掩”會不會是在縱容犯罪呢?我想,彼得是在講一個人對待被冒犯的時候的心態,是仍然以愛來對待,而不是懷恨在心,睚眥必報。 但是對於明顯的罪,保羅如此提醒:「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 “(加6:1)

另一個“彼此相愛”的行動就是“互相款待,不發怨言”。 基督徒之間的“互相款待”包括接待遠方來的弟兄姐妹,服侍有需要的信徒。 似乎是預見到人性的軟弱,彼得告誡我們:在互相款待的時候不要心懷不平,發怨言。 彼得的提醒讓我慚愧。 我很樂意接待弟兄姐妹,但是有的時候卻不是甘心樂意的服侍,常常會因為接待的弟兄姐妹有些不同於我自己的習慣而心生抱怨,求主赦免我“發怨言”的過錯。

2. 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侍,叫神得著榮耀(10-11節)

彼前4:10-11 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 11若有講道的,要按著神的聖言講;若有服侍人的,要按著神所賜的力量服侍,叫神在凡事上因耶穌基督得榮耀。 原來榮耀、權能都是他的,直到永永遠遠。 阿們!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2章闡述恩賜的功用,乃是為“造就教會”。 彼得在這裡對恩賜有同樣的理解,是為了讓教會中的信徒“彼此服事”。 我們得了神的恩賜,就當像一個忠心的管家一樣,好好使用恩賜服務神的教會。 第11節中,彼得以兩樣恩賜為例,告訴信徒如何才算“恩賜的好管家”。 比如講道這種恩賜,不是離開了神的話語,隨意講自己想要講的內容,而是要“按著神的聖言講”;若是服侍人,不是靠著自己的能力、地位、聰明服侍,而是“按著神所賜的力量服侍”。 所有的服侍,都要歸榮耀給神,而不是自己。

年輕的時候帶小組,不明白這個道理,常常是按著自己的力量服侍,結果是靈裡枯乾,備受傷害,甚至到了服侍不下去的地步。 感謝神,當我再次被神呼召作小組長時,不靠自己,單單靠神,將一切都在禱告中交託給神的時候,我就得著服侍的自由和喜樂。 小組的弟兄姐妹也因此得造就!彼得的頌讚也是我的禱告:榮耀、權能都是他的,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第三段,12-19節,為作基督徒受苦。

彼前4:12-13 親愛的弟兄啊,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13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他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

在彼得寫這封書信的時候,基督徒因為信仰遭受各種苦難,彼得稱這些苦難如“火煉的試煉”。 彼得勸勉信徒,這不是預料之外的事,因耶穌早就告訴門徒:“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僕人不能高過主人”。 既然世界恨耶穌,將他釘在十字架上,世界也必恨惡跟隨耶穌的人。 因此,苦難是必然的。 更進一步,基督徒在苦難中反而要歡喜快樂。 彼得是在表達一件事,就是與主一同受苦驗證了我們信心的真實,因此,在主榮耀顯現的時候,可以與主一同得著榮耀。

接下來的兩節,彼得舉例說明什麼是“為主受苦”,什麼不是。 第14節中,“為基督的名受辱駡”便是為主受苦。 彼得應當是想到了耶穌在登山寶訓中的教導:“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 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 “(太5:11-12)不僅有福,彼得更進一步闡述,”因為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 “耶穌基督所賜的福氣不僅僅是關乎將來,在信徒的生命中,因聖靈住在我們身上,乃是神榮耀的靈,我們就得著能力和指引。 使徒們以他們的經歷驗證了這一點。 當保羅和西拉在腓立比被囚之時,神榮耀的靈與他們同在,他們禱告唱詩讚美神,神叫地震動,監牢的門都開了,囚犯們的鎖鏈也鬆開,而且沒有一個囚犯趁此機會越獄逃跑。 神榮耀的靈在苦難中與保羅和西拉同在,證明他們所傳的福音。

第15節,彼得指出,因為我們自己的罪而受苦不在“為主受苦”之列。 彼得列出來的有「殺人」、「偷竊」、「作惡」、「好管閒事」。 前面的三項似乎都好理解,最後一項「好管閒事」原文是「注視那不屬自己的事」。 對基督徒來說,這話的意義乃是注視那些對基督徒生活毫無益處之事,比如對他人的論斷,對教會的指責等等。 若是我們真有愛心想要幫助人,則應在愛心中為他禱告,並順服教會的權柄,多事奉,少批評論斷。

彼前4:16 若為作基督徒受苦,卻不要羞恥,倒要因這名歸榮耀給神。

這一節中,彼得對比15節的“因罪受苦”,“為作基督徒受苦”乃是因義受苦,因此無需羞恥,反而要因為配得這名而歸榮耀給神。 初代使徒真是如此行:「他們離開公會,心裡歡喜,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 “(徒5:41)

彼前4:17 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神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18若是義人僅僅得救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將有何地可站呢?19所以,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將自己靈魂交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

第17節,彼得再一次提到“時候到了”,也就是基督再來的時候已經不遠了。 彼得提醒信徒,我們因信基督而得的拯救並不是說我們會免於最後的審判。 審判仍然會有,而且是從信徒開始。 神拯救我們並不是叫我們免於審判,而是叫我們的靈魂得救。 因此,基督徒在為主受苦之後當遠離罪,“一心為善”,專注於神的旨意,與基督聯合,“將自己的靈魂交與那信實的造物主。 ”

讓我們一起禱告。 親愛的主,感謝你藉今天的經文提醒我們為主受苦是跟隨主的人必然會經歷之事。 感謝你讓我們知道在一切的苦難中,你與我們同在。 求主讓我們將苦難當作試煉,並在其中仍然歡喜快樂。 願一切的榮耀歸給愛我們的主。 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 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