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第二十二章 : 對神和對人的理解都錯了


2024  年 3月 5 日 約伯記第二十二章 : 對神和對人的理解都錯了

 

弟兄姐妹們平安!歡迎你收聽每日靈修Podcast。 今天我們一起來讀約伯記第二十二章。 主題是:對神和對人的理解都錯了

對於三個朋友“善惡有報”的言論,約伯在前面一章提出自己的質疑。 約伯指出,惡人並非都會遭到報應,他們雖然不認識神,也不尋求他,卻“諸事亨通”。 約伯的本意並不是為惡人找理由,而是藉此表明反面的推論,惡人並不見得被神懲罰,善人也並不見得凡事順利。 然而,約伯的反思並沒有引起三個朋友的共鳴。 他們仍然堅持自己的神觀。 以利法再一次開口說話的時候,完全放棄了第一次對話中對約伯的同情。 他直接以結果推論原因,駁斥約伯乃是罪大惡極。 對於約伯挑戰神的作為的行為,以利法擔心至極。 他引用約伯評論惡人的言語套用在約伯自己的身上。 指責約伯對沒有聽到神的聲音的抱怨乃是對神的不敬。 不得不說,對神的屬性和對人的動機,以利法都理解錯了。 因此,即便以利法是個正統的福音派,極力呼召人認罪悔改,他的呼召和勸勉卻是毫無用處。

 

本章的經文分成三段。

第一段,1-11節,以利法定罪约伯。

伯22:2-3 人豈能使神有益呢?智慧人但能有益於己。 你為人公義,豈叫全能者喜悅呢?你行為完全,豈能使他得利呢?

在這兩節中,以利法強調神的主權,但是他所理解的神,是一位高高在上,與人無關的神。 以利法對神主權的理解是正確的,但是他不能理解耶和華神乃是一位願意與人建立關係的阿爸天父。 因此,他不能理解約伯在神沉默時的痛苦,反而認為約伯極力尋求與神和好的舉動是徒勞無益,沒有盼望的。

以利法引用約伯對於自己的評論,實際上他是在諷刺約伯:你說你是智慧人,為人公義,行為完全,那又怎麼樣?就算你是你所說的,神也不會理睬你,因為人的智慧、公義和完全都不能叫神得益處。

伯22:4-5 豈是因你敬畏他,就責備你,審判你嗎?5你的罪惡豈不是大嗎?你的罪孽也沒有窮盡。

以利法的思想無法超越「善惡有報」的神觀。 他仍然從結果來推論原因。 第4節是以利法對約伯的質問。 他是在說,約伯如今遭受極大的苦難,乃是神對他的責備和審判。 而神不會因為一個人敬畏神而審判他,因此,以利法推論:約伯乃是罪大惡極,而且如今仍持續在罪中。

在第6、7、9節中,以利法列舉約伯的“罪狀”。 從這些罪名中我們可以看出以利法乃是根據約伯在遭遇災禍之前顯赫又富足的地位發出的臆想。 以色列的律法中充滿了神對窮人的憐憫。 神限制人“為富不仁”,要求他的子民心存憐憫。 “強取弟兄的物為當頭”、“剝去窮乏人的衣服”、“困乏的人,你沒有給他水喝”、“饑餓的人,你沒有給他食物”、“打發寡婦空手回去”、“折斷孤兒的膀臂“這些罪狀聽起來很像是像約伯這樣”有能力“和”尊貴“的人所作的事情。 因此,以利法斷然指控約伯一定是作了這些不討神喜悅的事情。

而事實並非如此。 很難想像,敬虔如約伯的人會作出這些舉動。 而我們人就會這樣,以一個刻板的印象來概括一群人。 我就想到在我讀小學的時候,課本中出現的“地主”往往都是吝嗇兇殘,剝削窮人的形象。 我就以為所有的地主都是這樣的壞人。 直到長大之後才瞭解,地主中也有許多誠實正直、樂善好施之人,而且不在少數。

 

第二段,12-20節,以利法誤解約伯。

伯22:12-14 神豈不是在高天吗?你看星宿何其高呢?13你說,神知道什么?他豈能看透幽暗施行审判呢?14密雲将他遮盖,使他不能看见見。 他周遊穹蒼。

以利法嚴重誤解約伯的意思,他認為約伯在前一章對神的質問是在挑戰神的全知。 事實上,約伯從未說過這句話,也沒有表達過這個意思。 在約伯的回應中,他對於神的沉默感到痛苦,而不是像以利法所理解的,認為神不知道自己所行之事,因此可以任意妄為。

伯22:15-16 你要依從上古的道吗?這道是惡人所行的。 16他们們未到死期,忽然除滅。 根基毁壞,好像被江河冲去。

在這兩節中,以利法將約伯比作在挪亞時期死不悔改的眾人,被審判的洪水所滅。

伯22:17-18 他們向神說,離開我們吧。 又說,全能者能把我們怎麼樣呢?18哪知,神以美物充滿他們的房屋。 但惡人所謀定的離我好遠。

這兩節經文直接引用約伯在前一章14-16節的原話。 在第二十一章的對應經文中,約伯的原意是引用惡人對於神的悖逆,他們在世享受亨通,卻不歸榮耀給神,然而,約伯卻明白他們的盲點所在,在第16節中雖然不理解,約伯仍然表露自己的心志:看哪,他們亨通不在乎自己,惡人所謀定的離我好遠。 對約伯來說,惡人的興盛並不對他有任何的吸引力,他明白他們的興盛在乎神,他自己決不與惡人同謀。 就如詩篇1:1所說,約伯“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 ”

在本章中,以利法卻沒有明白約伯的原意,反而認定約伯就是那個惡人。 這對約伯來講實在是個天大的冤枉。

伯22:19-20 義人看見他們的結局就歡喜。 無辜的人嗤笑他們。 20說,那起來攻擊我們的果然被剪除,其餘的都被火燒滅。

在前面一節中,以利法承認“神以美物充滿他們的房屋”,表示在短暫的期間,神會容許惡人豐盛;在這兩節,以利法再一次回到他自己的觀念,就是惡人的豐盛只是短暫的,他們的“結局”一定是被神審判,遭遇患難。 若是這段話不是說給遭災禍的約伯聽,或許並沒有什麼傷害。 但是約伯的處境正好就對應了以利法所說的,在遭遇患難之前,神祝福約伯,但是約伯如今的結局就像是“果然被剪除”。 這也對應了本章的第一個段落中以利法對約伯的定罪:他為富不仁,不關心窮人、不樂善好施,實在是罪大惡極。

 

第三段,21-30節,以利法呼召悔改。

與之前的講論結構類似,在責備之後,以利法呼籲約伯悔改。 平心而論,以利法在這一段中的福音堪稱經典。 若是用在一個福音朋友的身上再合適不過了。 可惜的是,約伯所面對的問題並不能簡單地以「認罪悔改」解決。 約伯需要一個答案,以利法的福音並不能給予。

我們一起來讀一遍以利法的呼召。

伯22:21-30 你要認識神,就得平安。 福氣也必臨到你。 22你當領受他口中的教訓,將他的言語存在心裡。 23你若歸向全能者,從你帳棚中遠除不義,就必得建立。 24要將你的珍寶丟在塵土裡,將俄斐的黃金丟在溪河石頭之間。 25全能者就必為你的珍寶,作你的寶銀。 26你就要以全能者為喜樂,向神仰起臉來。 27你要禱告他,他就聽你。 你也要還你的願。 28你定意要作何事,必然給你成就。 亮光也必照耀你的路。 29人使你降卑,你仍可說,必得高升。 謙卑的人神必然拯救。 30人非無辜,神且要搭救他。 他因你手中清潔,必蒙拯救。

總結以利法關於悔改的呼召,他講到幾件真理:

  1. 認識神讓我們得著平安和一生的祝福。 (21節)
  2. 神的話語重要而且寶貴。 (22节)
  3. 神接納每一位悔改的人。 (23节)
  4. 神比世上一切的珍寶更寶貴。 (24-25節)
  5. 我們要以神為樂。 (26節)
  6. 神垂聽我們的禱告。 (27-28節)
  7. 神拯救謙卑的人。 (29-30节)

雖然約伯不能從這段對話中得著安慰,我們卻可以。 以利法所講的關於神與人的關係在這一段中並沒有錯,值得我們參考和借鑑。

總結以利法的第三篇講論,讓我們看到人的局限。 對於患難中的主內肢體,我們需要傾聽他的心聲,以同理心站在他的角度陪著他一同走過這段反思。 我們需要建立他對神的信心而不是定罪他,讓他更加遠離神。 另一方面,我們自己需要對神有更加親密的認識,得著神的智慧和啟示,才能更好地輔導和説明他人。

 

讓我們一起禱告。

親愛的主,感謝你藉著以利法的第三篇講論,讓我們看到我們自己也常常會誤解神、誤解他人,求神幫助我們更多、更深明白你的旨意,也能夠有更多的同理心,幫助身邊有需要的弟兄姐妹。 感謝禱告是奉主耶穌基督得勝的名。 阿門!